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今年1月學而優則仕,從學者進入公部門,才短短半年,就親上火線處理兩次航空業勞工罷工的危機。「我希望能藉由這機會,向大家解釋什麼是團體協約」他保有學者嚴謹、細膩性格,不放棄任何一個可以宣導法令的機會,認為勞資雙方能懂法律、就會守法。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取得對長榮航空的罷工權後,在6月20日進行首次勞資協商前,勞動部上上下下即沙盤推演、做足準備,把背景說明、工會訴求與公司回應、以及團體協約擬簽訂內容範圍,全部準備妥當。

劉士豪主持長榮航空與空服員罷工協商時,學者性格一覽無遺,他整理團體協約法的說帖,帶動勞資雙方認識法律,打算盤古開天從「何謂團體協約」談起。

他說,國人對集體勞動法令不甚了解,才會想假設空服員跟長榮航空罷工協商會進行很久,就可以跟大家逐一解釋,團體協約、團體協商涉及哪些內容,避免吵吵鬧鬧討論,藉由釐清法律內容,撮合出勞資雙方可以接受的條件。

協商當天雖然開會70分鐘即破局,但翻開劉士豪準備好的簡報資料,包括協商定義、功能、協商代表、法規效力、和平義務、調解仲裁條款等,文字簡要、脈絡清晰,彷彿就是一堂「集體勞動法令」課程的講義。

從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至今,劉士豪以學者身份在報章發表多篇關於罷工評論與研究。他強調,實際上勞資爭議處理程序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有很完善規定,只是這幾年勞資雙方對於這些規定,怎麼搭配團體協約,並不是很瞭解,「勞資雙方需要把整個團體協商、勞資爭議規範弄清楚」。

台灣勞權意識抬頭,逐漸衝擊企業的父權管理,劉士豪認為,勞資會議的性質,是員工可以跟公司、事業單位進行管理事項的協商,員工可以多多參與,公司也應該多分享,當員工越能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提出的要求就越容易被公司接受。

談起勞方、資方之間,不只是雇主跟員工,現在有勞資會議、企業工會、職業工會等多種關係,劉士豪立刻又啟動學者模式解釋說,台灣工會的形式比較趨向歐洲、美國,但現在最常讓人誤會的,就是企業工會跟勞資會議功能重疊,「實務上常會分不清楚該由誰來處理,這會是很大的問題」。

劉士豪進入公部門超過半年,談吐間帶著濃濃的學者氣質,留學德國的他在沙發區放了一張德國總理「鐵娘子」梅克爾的照片,除此之外,辦公室的其他角落相當簡潔。劉士豪在辦公室也放有「療癒小物」,就是音響前的幾盞線香爐。對他來說,點一盞木質味的日製線香、搭配聲樂,就是在繁忙政務中的紓壓方式。

與劉士豪共事過的勞動部官員們都對他讚譽有加,「談吐溫和、客氣,但卻不失鏗鏘有力的專業內容」,是同事對他的評語,且多認為他心思細膩、錙銖必較,常從資料中注意到小細節。

劉士豪是勞動部長期以來諮詢的學者專家,官員透露,他常會在開會時,提醒法律文字間細微的差異,再帶入國際間、實務上常會有的觀點,也有官員注意到,劉士豪處事沈穩、態度堅定,不容易被外界雜音干擾而失去做事方向,「他目標訂了就是定了,不會輕易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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