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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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1980年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中通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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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是1980年2月29日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中通过的文件。
中文名
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
时    间
1980年2月29日
相关会议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29日,全会通过《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定撤销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冤案得到平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