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法律常識】街上拾貓狗回家 算是領養?會否被人告偷嘢?|毛城城法律小劇場|大律師劉偉聰 | 【愛心善舉要留神】看見小動物孤伶伶坐在街角,帶牠回家飼養,會否干犯盜竊罪? 執業大律師 劉偉聰 Lawrence Lau 指出,在普通法之中,貓狗被視為主人的財產,根據《盜竊罪條例》,不誠實地取去他人的財產才算盜竊。他補充,誠實與否,視乎當時的場面及環境,例如貓狗本身有沒有 #鈴鐺、#狗帶 或... | By 毛城城 MoC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