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是迎接新一年曙光的跨年夜,卻因網路轉播平台引發爭議,五月天所屬相信音樂子公司必應創造,今在該公司所屬FB發表正式聲明,華視也隨後提出聲明。有關媒體報導華視提出之聲明,內容提及跨年活動轉播權由北市府、必應創造與華視共有,並未與華視協議,而將網路播放權利轉授權予愛奇藝平臺一事,必應公司31日提出正式聲明如下:按本案勞務採購契約第十四條第(五)項第3款約定,本案所產出之智慧財產權,係由機關(臺北市政府)取得著作財產權,同條項第10款則明訂本案影、音、像標的物於機關及廠商所屬單位使用時,應經臺北市政府與廠商同意。

必應聲明中指出,這項活動網路轉播平臺由愛奇藝專屬一事,本公司於今年8月即開始接觸洽談,並與華視溝通並傳達相關合作之權利義務,包含期望贊助內容等,最終於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本公司以及中華電視公司三方,於108年10月24日第7次工作會議決議通過,並經各方代表簽名佐證。該次會議紀錄已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分別寄送予本公司及中華電視公司,中華電視公司並未就該次會議紀錄提出任何異議,足可證明中華電視公司業已肯認會議內容。

聲明中提到,基於前述事實,本公司於108年11月5日發函請臺北市政府同意將本活動網路播出平臺專屬授權本公司之後,再由本公司專屬授權予愛奇藝,目的為擴大本活動之曝光並吸引網路閱聽人之需求。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亦樂見其成,故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已於108年11月28日覆函本公司並副知中華電視公司,同意授權本公司轉授權愛奇藝在網路平臺播出本活動,顯見本活動網路平臺專屬授權愛奇藝一事,早經中華電視公司明知並同意。

必應也指出,公司於今年3月份確認投入進場臺北跨年晚會,就與華視共同攜手合作,過程投標、簡報到獲得決標拿取承辦權利後,密集開會規劃系列活動,從11/9臺北耶誕點燈、市府周邊燈飾亮起,並且規劃週末系列活動、信義區裝置妝點,一路到12/31的跨年晚會,期間都是各司其職、努力籌備與安排,為了就是要在今年跨年活動有不一樣的感受與感動。目前活動演出即將到來,秉於服務廣大閱聽人立場,活動將於12/31 18:30於臺北市政府前廣場正式登場,歡迎大家蒞臨現場一起同歡,若擠不進現場,您也可以透過以下平臺觀看,以讓大家都可以盡興觀看籌備許久、動員龐大、工程浩大的美好作品「臺北最HIGH新年城-2020跨年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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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視平臺

(1) 國內電視:華視主頻、華視新聞資訊臺、MOD華視主頻、MOD華視新聞資訊臺

(2) 海外電視:Astro TV(馬來西亞、汶萊)、DATV(日本)

二、廣播電臺

臺北廣播電臺 FM93.1

三、網路平臺

臺北旅遊網FB、愛奇藝(全球)

針對必應公司聲明,中華電視公司也提出回應。該公司聲稱華視於10月24日第七次市府工作會議肯認該次會議紀錄。但該次會議紀錄僅載明獨家授權而非專屬授權與必應公司。而必應創造公司卻於會後,並未知會或書面告知華視之情況下,逕行行文向台北市政府觀傳局,請求專屬授權與必應創造後再轉售與愛奇藝平臺,罔顧合作夥伴之誠信與公開透明。未來如有侵犯相關權利時,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所謂獨家授權係指僅對一人授權,著作財產權人不得另授權第三人利用,但著作財產權人自己是有權可以行使著作財產權,屬非專屬授權。「專屬授權」則係指著作財產權人為授權後,其著作財產權於授權範圍內均移轉於專屬被授權人,此時著作財產權人在該授權範圍內,不得自己行使其著作財產權也不能向第三人授權。必應創造之專屬授權行為業已違反該次工作會議決議,其授權效力恐有所爭議。

華視本身即是版權共同所有者,必須維護台灣網友的收看權益。如果所有收看台灣網友僅能在單一境外平台收看台北市跨年晚會轉播,相信也非北市府所樂見。特此聲明,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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