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廣播處長馮建業:利君雅完成3年合約非試用期 (21:42) - 20201008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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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廣播處長馮建業:利君雅完成3年合約非試用期 (21:42)

就港台電視部員工利君雅遭延長試用期120天,港台消息表示,廣播處長梁家榮及本身為政務官的副處長馮建業,昨日(7日)應監製及部分高層要求召開特別會議。馮建業於會上表示,利君雅過去3年非「試用期」,而是「agreement term」(合約),故有權於利君雅3年合約期完結後,考慮她是否適合轉作公務員,待重啟對她的調查後再作重新考慮。

據了解,馮建業在昨日的特別會議上手執公務員事務局8月所發的備忘錄,稱由於不夠資料作評核,因而要延長利君雅的合約。另外,今日(8日)馮建業出席編委會會議時,被問到有關利君雅的聘任問題,仍維持說法稱,她過去3年並非公務員「試用期」,僅屬「agreement term」(合約)。

港台消息:利君雅經常規公務員程序受聘 非臨時員工

港台消息表示,馮建業所指的一般適用於「service need(服務需要)」的合約員工,該職位需向高層申請經費「開位」,合約完結後離職。而利君雅是經常規公務員程序受聘,「並非按需要聘用的臨時員工」,認為利君雅與一般公務員無異,理應3年試用期後「轉perm」(成為永久公務員),而非馮建業所指僅屬「合約性質」。

港台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表示,港台是根據「新合約條款」聘用利君雅為助理節目主任,非以臨時員工或試用形式聘用,完成3年工作後,需按評核報告結果,才決定是否讓她成為永久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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