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雅簽臨時約期限屆滿 港台工會逾百人快閃聲援
2021.01.28
鄧穎韜 攝
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去年被延長試用期120日,原定於本月底屆滿,但港台管方早前卻獨立開出為期120日的新制「臨時約」,要求利君雅最遲今日(28日)或之前簽署新合約。港台工會為聲援利君雅,譴責港台管理層對利君雅採取未審先判的做法,於周四中午發起以「捍衛程序公義,人人都是利君雅」為主題的抗議行動,在港台廣播大廈快閃聲援。
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指出,工會代表陪同利君雅,已經跟廣播處長梁家榮在三日之中開了四次會,但情況一直膠著。她直指「調查小組」在調查利君雅的過程之中,有濫權的情況出現。趙善恩強調,下屬濫權,按程序處長其實有能力,並且有責任去及時糾正,但他沒有。處長給人的感覺是聽之任之,被人牽著鼻子走。
趙善恩又指出,無論是在調查進度上,或是約滿酬金方面,廣播處副處長馮建業和電台秘書一直拒絕白紙黑字去交代,沒有給利君雅一個清晰的答案。工會會繼續關注事態,亦會按著事態發展,決定如何跟進。
利君雅於2017年10月入職港台,原定2020年10月滿3年試用期,但9月底突被要求延長試用期120日。她於2019年元朗7.21事件翌日的政府記者會上,質問特首林鄭月娥「7.21事件是否官警黑合演的大龍鳳」,並在追問期間要求林鄭「講人話」。事後,利君雅遭到「藍絲」投訴,港台管理層原已完成調查並認為毋須作紀律跟進,但港府於去年安排政務官馮建業兼任副廣播處長後,港台即決定重啟調查。事件引起關注,憂進一步打擊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