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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提告年齡限制???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8-06-04 16:29:50│巴幣:36│人氣:29804
常看到種言論
「你未滿18,要告刑事要經父母同意」
或說要由父母陪同、蓋章等等
甚至有一說是說20歲才能獨立提告刑事

其實18歲是指刑法上的完全行為(責任)能力人
未滿18是少年事件處理法所稱之少年(12至18未滿)
20歲是指民法上的成年

但翻翻刑事訴訟法,根本未有對提告年齡的限制

刑事訴訟法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並未限制得為告訴者的年齡

再看233條第1項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也就是指,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可以獨立告訴
比如丈夫被車撞,妻子可以自己的名義來對加害人提出告訴
當然此時丈夫仍是有權也以自己名義提告(還活著的話)

同理,常見如與未滿16歲性交這類
未滿16子女之父母本身即可提出告訴,為告訴人
當然未滿16之子女亦有此權利

其中「得」獨立告訴中的「得」,代表「可以」
但不代表「必定要」
在法律中「必定要」是寫成「應」

所以未滿18或未滿20 甚至未滿16當然有獨立提出刑事告訴之權利
重點在於該人是否能行使告訴權

說的簡單點即是他是否能不在父母輔佐下,
舉例如表示提告意思、描述案情、指證等基本要件
若能,他即便再小都不妨礙


雖筆者line中即有幾位刑警,即可解答此問題
但貼line對談照,你們也不會知他是刑警

所以這筆者就用比較有公信力的方法驗證
那就是警政署署長信箱詢問


回信如下





只隔四天就回了
看來他們效率越來越高了
之前大多要半個月以上

所以,別再說啥提告刑事要滿18還20啦
只要頭腦沒燒掉
任何人提出刑事告訴是沒啥問題的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0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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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3 篇留言

鈴鈴
你是不是想騷擾我

06-04 16:38

鴨子 (๑•ت•๑)
臭甲06-04 17:29
鈴鈴
嗚嗚 對拉我就是甲

06-04 17:56

網路公道伯
可以說說【他字案】、【偵字案】、【查字案】的區別嗎?
為什麼馬英九的政治獻金案列為「查字案】,
而不是【他字案】
挺好奇是法律扯上政治轉彎,
還是在各別情況用法不同,
感激大神指導。

06-04 18:05

鴨子 (๑•ت•๑)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41226/155838506-04 18:25
網路公道伯
這篇我有看過,看完依然一頭霧水。
字案的分案標準是怎麼考量的?

06-04 18:32

鴨子 (๑•ت•๑)
看心情爽06-04 18:37
網路公道伯
我認真求解!!

06-04 18:41

鴨子 (๑•ت•๑)
我也是認真的回06-04 19:59
貓吉他
他字案:被告犯罪事實不明確、身份年籍不清楚
查字案:高檢署接獲檢舉發交查緝黑金中心調查案件
偵字案:被告犯罪事實明確、年籍清楚
聲字案:向檢察官聲請事項,例如聲請解除限制出境
相字案:檢察官驗屍後的案件分類
資料來源:法務部各地檢署
辦理案件偵查時,視案件類型分「他」字案或「偵」字案,前者通常為犯案被告不明、或被告明確但犯罪態樣不明的案情,「偵」字案則指被告身份明確或犯罪樣態明確,但涉案證據待查。
因此,改分「偵」字案件後,該案依偵查所得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即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一項起訴,否則按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為不起訴處分,如調查結束仍為「他」字案,檢察官可簽結。
倘若「他」字案經調查後,發現有特定人可能涉嫌犯罪者等,應即改分「偵」案,報導案例中,偵查接近尾聲,檢察官突然將原本的「他」字案改分「偵」字案。因為「偵」字代表該案已進入刑事訴訟法之「偵查程序」,表示檢察官對於案情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而且對於證據、證物等等,也已經有所掌握。地檢署辦理「他」案應注意事項規定,「他」案經調查後,發現有特定人可能涉嫌犯罪者等,應即改分「偵」案,故本案就必須依法經由「偵查程序」來對於案情為實質上是否有犯罪發生之偵查。若有罪,則提起公訴;若無罪,則為不起訴處分。所以,「他」字案改分「偵」字案,就是代表檢察官已經開始發動「刑事偵查權」,對於涉嫌犯罪之人,就有成為被告的可能。(引用來源:聯晟法網)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15000016KK01217

06-04 20:05

鴨子 (๑•ت•๑)
理論而已,他字號案除了他結外,一樣能不起訴,也就是在他字時被告早已是被告。同我回應的 看檢察官心情爽06-04 20:15
貓吉他
“他字號案除了他結外,一樣能不起訴,也就是在他字時被告早已是被告”
我不是很懂意思,不過不懂的是『他結』,查是說以其他方式結案(不是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不過他括號的東西我不懂。
其他的部分,『看檢察官心情爽』你的意思應該是在說犯罪事實不明確或被告不明確,由檢察官個人視案件進度之認定。應該沒理解錯吧?

06-04 20:55

鴨子 (๑•ت•๑)
他結就是他字號的結案,結案等於根本沒發生此告訴案過。與不起訴,緩起訴,起訴有別。前三者都算已經告過,一事不二理(無法再告)。而他結就是根本沒發生你提告過,仍可再度提出告訴。所以他字案號檢察官未必會用他結,可能直接在他字案號就不起訴而未轉偵字06-06 12:32
馴獸師
請問,我們一般會要求未成年人報案要成年家屬或監護人陪同,但是按照本文的解說其實未成年人也能自行完成報案提告的程序囉?

06-06 01:58

鴨子 (๑•ت•๑)
06-06 12:32

版主你好
我現在19歲 想要告人(有家公司騙我,我有影片 有對話 有照片) 請問可以跟你聊聊嗎?

07-03 21:46

鴨子 (๑•ت•๑)
來信簡述07-03 23:20

可以+其他聯絡方式嗎? BL

07-03 21:47

張狂開二階我是S空姐
好文

07-09 15:18

Mastercard
雖說如此,但一般行政警察在處理刑事案件時對於未滿18歲青少年仍然要求要有監護人在場@

09-13 02:30

鴨子 (๑•ت•๑)
但只要對方堅持,警察這說法會於法無據09-13 03:00
恩恩
版大你好 本人最近有想告人公然侮辱 能否私聊 我想了解一下詳情

06-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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