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冷凍冷藏食品3要2不
購買冷凍冷藏食品3要2不

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首次針對超商及賣場冷凍冷藏食品保存進行查核,不合格率達6成,其中有業者將應冷凍保存的魚板、帆立貝等物放到冷藏櫃,還有業者冰櫃中的冰淇淋實測後溫度竟達6度,讓消保官直呼「冰淇淋都流汗了!」

消保處日前會同相關單位赴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苗栗縣、雲林縣及宜蘭縣等6縣市,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23點所列7項目,抽查36家販賣業者,結果僅有14家全數合格,其餘22家皆有1項以上違規,其中家樂福苗栗店、遠百台中復興店兩家違規項目達4項,不合格項目最多。

溫度不夠 風口沒風

消保官張嘉麟指出,抽查苗栗家樂福,發現有冰淇淋冷凍櫃出風口根本沒有送風,還有冰櫃已將近一周沒有溫度紀錄,相當離譜;另外,遠百台中復興店生鮮肉類冷凍櫃溫度只有零下11度,未達零下18度標準,多個冰櫃內部物品放太滿,已超過最大裝載線,可能影響溫度調節。

台中楓康超市、高雄大買家則將應冷凍食品放在冷藏櫃中,前者將魚漿製品、魚板、蟹肉等放冷藏,後者將標示需冷凍的納豆、帆立貝等物,放置在溫度在4到7度的冷藏櫃中;苗栗頭份鎮自強路上的萊爾富,店內哈根達斯冰淇淋製造商標示應保存於零下20度,但消保官實測冰淇淋內部溫度竟達6度,相當誇張。

結霜冰晶 保存凸槌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不符規定者已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4條,發函地方衛生局要求業者限期改正,目前據地方政府回函,所有業者皆已改善完畢。

消保官王德明提醒,購買食品時,要避免內部有結霜或冰晶的食品,因出現結霜、冰晶,多半是冷凍保存方式有問題,溫度忽高忽低造成,若買回去的食品發現有融化、腐壞情形,可要求業者退款,並向地方消保官申訴。

業者改善 加強稽查

針對家樂福苗栗分店被點名違規,業者表示,因中元節時員工補貨未注意,造成貨量超過庫藏上限,當場就已經改善。愛買也有分店被點名,業者表示,抽查時剛好冷藏櫃再除霜,溫度比較高所致,當下已經改善,並將對人員訓練、機器進行再加強。

全家便利超商表示,消保處查核後,已通知門市改善,恢復標準的-20度。萊爾富亦表示,有狀況的店家屬於個案,已改善完畢,目前三班門市人員都會做溫度和設備上的檢查和品保,日後會加強品保上的稽查,以及即時的回報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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