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通過 未來新建築物屋頂應設太陽光電 | 公視新聞網 PNN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通過 未來新建築物屋頂應設太陽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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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呼應淨零轉型政策,釋出再生能源潛能場域,行政院會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該草案將送立院審議。對此,民眾樂觀其成,建商則認為,政府應給予部分容積獎勵誘因,否則額外的成本恐反映在房價上。

沿著樓梯往上爬,台北市大安區信義新城社區屋頂裝滿太陽能光電板,除了可解決漏水問題,住戶每年還能拿到賣電給台電的回饋金。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新城主委陳有鵬指出,「把太陽能跟頂樓的防水結合起來,1年的發電量大概是15萬度上下,台電它跟我們收購,收入大概有100萬。」

政府宣示2050淨零碳排,其中再生能源技術備受矚目,行政院8日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新建、增建及改建符合一定條件的建築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如果我們在一開始設計的時候,就把這一些裝置設計進去,在未來就可以避免2次施工,而且可能可以發揮一些綜效,比方說在屋頂上可以隔熱,它的占比到目前為止還超過65%,所以屋頂其實是一個,相對來講有潛力。」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未來屋頂設置的太陽光發電設備屬於建物財產,要躉購或是自用皆可,就回歸既有法規處理。有建商認為,政府應給予部分容積獎勵誘因,否則多出來的成本恐反映在房價上。

台灣老屋改建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胡偉良提及,「現實上很多設置的太陽能的設備之後,大樓在1、2年之後就把它廢棄不用,政府應該給建商小小的容積獎勵,讓它能夠弭平成本的負擔。」

民眾江先生表示,「如果瓦數是夠多的話,我覺得是蠻有意義的。」

民眾曾先生認為,「在台灣可能不見得會整棟大家住戶都會同意。」

另外,為了推動離岸風電,且趨向浮動式風機技術,草案刪除「不超過領海12海里範圍」的文字,曾文生說,解除設置範圍限制後,剩下的就是技術發展的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