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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所課長代理里長 挨批「坐」領雙薪

    2014/03/19 08:00

    〔記者陳韋宗/新北報導〕板橋區四位里長相繼因故出缺,均由公所各課課長、技士代理,代理里長不僅領有公務人員薪水,也兼領四萬五千元里長事務費;有讀者向本報投訴,質疑這些掛名代理的課長,平時躲在公所吹冷氣,很少關心鄰里居民需求,卻能領二份薪水,根本是「雙薪肥貓」。

    原板橋富貴里里長楊森吉於一○二年五月底病逝,由公所民政課長陳必信代理;其餘光華里、崑崙里、民權里的里長,都因涉入賄選案判決確定,分別由社會課長楊淑方、役政災防課長楊進科、養工課技士邱垂福代理。

    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若里長辭職、去職、死亡,所餘任期未滿二年者,不必補選,由公所派員代理。板橋區四位里長職缺異動時間,都在一○二年五月至一○三年一月間,按規定不用補選。

    板橋區長林純秀表示,邱垂福曾任養工課代理課長,四位代理人選都具課長經歷,嫻熟公所與里政業務運作,可以在里民反映問題後的第一時間處理。

    里民爆料 代理里長常以公務繁忙推拒里務

    不過有里民爆料,平常想找「代理里長」的課長們解決問題,他們都推說「公務繁忙」,要里民直接聯絡里幹事。爆料者質疑,每個月四萬多元的里長事務費都進了課長們「口袋」,出了事又找不到人,而且代理人選都由公所指定,形同自肥。

    板橋區長︰里長事務費多花在地方業務上

    林純秀指出,往例可能由里幹事或民政課員代理里長,但考量里幹事常需兼顧二個以上的里,公所課員資歷多未滿二年,地方事務經驗不足,因此選擇由課長兼任。林純秀強調,代理里長所領的四萬多元事務費,都用來幫地方舉辦活動,也是花在地方業務上。

    「課長們白天在公所上班,晚上都會去各里巡視。」林純秀說,楊淑方代理光華里長,白天協調各鄰鄰長輪流值班里辦公室;楊進科代理崑崙里長,下班後還會跟著巡守隊夜巡,並非如外界指稱「掛名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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