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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冠一號」擬限縮公費使用對象 陳時中:尚未定案

  • 時間:2022-06-24 16: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清冠一號」擬限縮公費使用對象 陳時中:尚未定案
針對「清冠一號」公費使用對象限縮,陳時中表示,交由專家討論,尚未定案。(指揮中心提供)

有媒體報導,自7月1日起,COVID-19確診者使用的中藥「清冠一號」只提供65歲以上、12歲以下確診個案公費使用,其他年齡確診者必須自費購買。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24日)表示,此事將將由專家討論,會以專業與最大利益為考量。

「清冠一號」無使用對象限制,被許多確診者視為必備藥物,有媒體報導,衛福部中醫藥司研擬自7月1日起,規範只有65歲以上、12歲以下確診個案可公費使用,13至64歲確診者須自費購買;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疫情未歇,此時限縮公費使用對象毫無道理,恐影響確診病患用藥的權益。

對此,陳時中表示,每樣藥物都是藥、而非補品,「清冠一號」在台灣定位為處方藥,有其適應症與用藥對象,每項藥品使用時都有其倫理,以不傷害、最大利益為原則,尤其做為公費藥品更是如此,相關議題將交由專家討論,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正在討論中。

衛福部則指出,衛福部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滾動修訂相關防疫措施,基於「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訂有確診者使用藥物的適用條件,因此「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參照該方案,修訂調整公費補助使用藥物的適用條件,將具重症風險因子的輕症患者、臨床症狀明顯的中症患者及無口服抗病毒藥可用的12歲以下兒童納入,使「台灣清冠一號」藥品使用對象更臻明確,以維護民眾健康及用藥權益。

衛福部強調,目前正與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商中,尚未定案,相關報導稱「13至64歲新冠肺炎確診者台灣清冠一號7月起改自費」與事實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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