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9/15放寬限縮對象,增列3類人可公費領取|公費清冠一號領取條件|104職場力

「清冠一號」9/15放寬限縮對象,增列3類人可公費領取|公費清冠一號領取條件

優活健康網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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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為新冠肺炎確診具「重症風險因子」任一條件之病人共20項。卻造成中醫師公會反彈及討論聲浪,調整後放寬3類症狀也納入公費對象,包含:持續2日高燒39度不退、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及咽痛並嚴重飲食困難者,亦可領取公費中藥清冠一號。

文/馮逸華 由優活健康網授權轉載

中藥清冠一號調整公費對象!將限定為新冠輕症、並含有重症因子的高風險族群。此外,衛福部採納中醫師公會建議,將高燒不退、咳嗽明顯兼具喘的症狀、咽痛並嚴重飲食困難等3條件者,也增列為公費對象。

公費清冠一號新制 重症因子一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宣布,即日起清冠一號調整公費對象,僅針對新冠肺炎確診症狀具下列「重症風險因子」符合任一條件之病人:

  1. 年齡65歲以上
  2. BMI超過30
  3. 未完整接種疫苗者
  4. 吸菸或已戒除者
  5. 糖尿病
  6. 慢性腎病
  7. 心血管疾病,但不含高血壓
  8. 慢性肺疾:間質性肺病、肺栓塞、肺高壓、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病
  9. 結核病
  10. 癌症
  11. 慢性肝病:肝硬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
  12. 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腦中風及其後遺症
  13. 失智症
  14. 具過敏史
  15. 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
  16. 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HIV感染
  17. 先天性免疫不全
  18. 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
  19. 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
  20. 確診新冠肺炎並呈現發燒、咳嗽症狀明顯,需使用氧氣之病患

採納中醫建議增3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提醒,12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清冠一號。新政策會先施行2週,衛福部中醫藥司9月29日將再度開會,討論是否要滾動式修正再調整適用對象。

而由於先前清冠一號公費對象限制,引起中醫師公會反彈,最終衛福部放寬3類症狀也納入公費對象 。包括:

  1. 高燒不退(體溫39度以上持續2日)
  2. 咳嗽明顯兼具喘症
  3. 咽痛並嚴重飲食困難

(原文標題:「這3類人」也可吃公費清冠一號!最新政策、新版領取條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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