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公投》懶人包/ 一次看懂第19案「公投綁大選」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將於12月18日舉行投票,此次公投聚焦食安、環境、能源及公投機制議題,其中第19案也就是「公投綁大選」,由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領銜發起,究竟其內容重點為何?《中時新聞網》整理相關重點,帶您一次瞭解。

◆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為何提案「公投綁大選」?

現行法若僅以「專設公投日」的方式舉行公投,則會降低投票率,不符合民主文化,公投綁大選的原因。

第一,可提高投票率,讓公投能過關,提高民主正當性

第二,大幅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促進多元討論且讓政治人物無從閃躲:國民黨質疑,2019年則是公投法最灰暗的一年,執政黨眼見公投對己不利,便主導修法,試圖將公投鎖進鳥籠,將公投與大選分開,除了恣意揮霍公帑,更是希冀於以低投票率送終公投,逃避民主監督。

◆反方意見

依2019年修正的「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日自2021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且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綁公投投票程序冗長且過短,甚至發生邊開票邊投票的亂象,為提供合理籌辦公民投票事務時程等問題,公投與選舉脫鉤可以有效進行社會溝通及理性辯論,展現真正民意。

◆公投案通過門檻為何?

依據《公民投票法》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其中依中選會11/8公告相關資訊,初步統計具投票權多達1988萬2378人,比2020年總統大選的1931萬人還多,粗估有效同意票至少要達497萬594人才有機會過關。

◆公投通過後下一步?

依《公投法》第30條,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通過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