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Booking.com訂房網 (團體訴訟)-受害者20人即可團體訴訟 - 第2頁
住宿

發起Booking.com訂房網 (團體訴訟)-受害者20人即可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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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rit
舊 2016-01-15, 12:28
引用:
作者: linp (原文章)
想請問,
公部門長官,是如何和booking.com溝通.

公文如何給booking.com.
E-mail? 或郵送到那
booking.com在台灣叫做台灣博房網
公部門是發送紙本公文到該公司吧,我猜。
我收到一份副本這樣。
感謝 1
linp 的頭像
linp
舊 2016-01-15, 15:25
引用:
作者: sperit (原文章)
booking.com在台灣叫做台灣博房網
公部門是發送紙本公文到該公司吧,我猜。
我收到一份副本這樣。
謝謝您從公文副本,得知

我查一下,那就台有註冊登記. good

應是登記這個

台灣博房網訂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9樓, 代表人為Jupiter Tsui.
統一編號為53938343
感謝 2
cardiffwilliam cardiffwilliam 已通過手機驗證. 門號所屬國家:Taiwan
舊 2016-01-15, 17:55
恭喜你, 也祝福你旅途順利.謝謝你的回覆

引用:
作者: sperit (原文章)
我是申訴後(交通部觀光局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收到政府公文,要求booking.com於期限內回應
今日得到boking.com的回應,同意接受我的建議,
並由booking.com回覆該政府單位,現在就等入住完後
Booking.com承諾的退費了,到時再告知後續。

其實我本來訂了幾乎整個月,想說給親朋好友用,
而我只要求負責已買機票的期間由booking.com負責
其他的被取消就算了

因為我信件都有留存,且多封booking.com回覆的信件內容都有明說願意支付,我想這是關鍵之一吧。
還有我覺得對客服口氣壞真的沒啥用,畢竟像這次的事情他們只能轉達上層決定,不如冷靜的說清楚明白。
不行就再轉其他路來處理。
臥龍小三 臥龍小三 已通過手機驗證. 門號所屬國家:Taiwan
舊 2016-10-27, 14:06
引用:
作者: linp (原文章)
謝謝您從公文副本,得知

我查一下,那就台有註冊登記. good

應是登記這個

台灣博房網訂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9樓, 代表人為Jupiter Tsui.
統一編號為53938343
Booking 與Agida同屬Priceline集團旗下公司
該集團還有
KAYAK 網站訂機票
OpenTable 貌似支付平台
Priceline.com 訂房網站
Agoda 訂房網站

這集團看樣子是靠電子商務賺錢,沒有想到竟然是這種服務品質,這種商業信用??
奉勸大家使用這集團商務時,務必思考再三.
感謝 1
Bruinlisa
舊 2016-11-06, 21:43
請問可進一步分享如何跟消費者基金會及觀光局申訴嗎?
HaveFunTaiwan
舊 2016-11-13, 17:51
只能說 有這種網站 政府擺爛都不積極處理 一點幫助也沒有
summer726
舊 2017-01-11, 11:16
請問報名額滿了嗎?我也想要報名,另外大大能否分享如何申訴?看來好像只有申訴他們才會退錢
jassyshen
舊 2017-06-10, 12:00
引用:
作者: minisuper (原文章)
發起Booking.com訂房網 (團體訴訟) ★★受害者20人即可團體訴訟★★

説明:

1.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保護團體對於同一之原因事件,致使眾多消費者受害時,得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
本條文之主要目的在於,若因同一消費事件致多數消費者受害,
如消費者個別向同一企業經營者提起訴訟,將增加法院負擔、
浪費社會成本,故而有此制度産生。

2.什麼是懲罰性賠償金?是否須透過訴訟程式主張?

A:《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
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但因過失所致之損害,
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本條文之目的乃在於,對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之惡質企業經營者,
達到加重其責任的懲罰效果,須透過訴訟手段方具有強制力。


3.



事由:

對於Booking.com訂房網,不合理扣款 等訂房糾紛,在此發起
團體訴訟,希望受害者,一起聯合抵制這家,真的令人生氣的訂房網,
以防更多人受害。


聯合團體訴訟請附上 1.事由 2.名字 3.聯繫電話 4.聯繫的email

參與者請附上資料寄至:minisuper888@gmail.com nini收
聯合20人受害者,既聯繫相關單位進行求償。

沈靖宜+1 jassyshen@yahoo.com.tw
此篇文章於 2017-07-29 00:48 被 jassyshen 編輯。
jassyshen
舊 2017-06-10, 12:09
引用:
作者: linp (原文章)
想請問,
公部門長官,是如何和booking.com溝通.

公文如何給booking.com.
E-mail? 或郵送到那
無故拒不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知名業者遭列示警名單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發布科室:消費者保護官室
發布日期:2016/10/7
聯絡人:王志仁
聯絡電話:27208889轉4546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本日(10月7日)公布臺北市105年第2季及第3季無正當理由卻不派員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的業者名單(如附件),提醒消費大眾注意,以確保消費者自身權益。
  法務局何修蘭主任消保官表示,為有效解決消費爭議,消保官會通知被消費者申訴的業者出席協商會議,說明案情或商議解決方法。但今年第2季及第3季有數家知名業者如台灣博房網訂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BOOKING.COM)、台灣虎航等,均有多次未出席協商會議之情形,法務局呼籲企業經營者應重視消費者權益,並積極出席協商會議。
  另外,因網路交易糾紛,經消保官通知卻未出席之賣家,在露天網路平臺交易者有9位,在Yahoo網路平臺交易者有7位,樂購蝦皮平台交易者則有3位賣家。何修蘭主任消保官表示,網路交易糾紛之賣家出席情況,與網路交易平臺業者是否積極約束賣家有極大關係,網路平臺業者除應處理賣家與買家的消費糾紛外,也應督促賣家出席協商會議。此外,台灣博房網訂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BOOKING.COM)本身即有6件,樂購蝦皮有限公司本身亦有3件未出席協商會議之情形,予以警示。
  主任消保官何修蘭進一步表示,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時,應慎選網路交易平臺業者及賣家。一般消費時,亦應選擇尊重消費者權益且積極出席消保官協商會議之業者及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的平臺業者,才能保護自身權益。就未到場協商業者,法務局會持續在網站公告,消費者可隨時至法務局網站瞭解相關資訊,做為消費時選擇商家之參考。

點閱: 788 資料更新: 2016/10/7 09:43 資料檢視: 2016/10/7 09:43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bbting888@yahoo.com.
舊 2019-04-10, 22:08
bbting888@yahoo888.com.tw
我願意参加
TeresaHuang731
舊 2019-04-11, 09:47
近日以booking訂房也遭遇訂房疑慮
訂一間房間但收款兩次
說是因為我重複下單
但app、email裡完全沒有另一張訂房資料
打給客服說要我與住宿方聯繫⋯
請問這樣我也能參與嗎?如果可行信箱於此teresa3465093@yahoo.com.tw
Shuhui6875
舊 2019-09-22, 00:12
我願意參加

fox7523@hotmail.com
wujjyy
舊 2019-09-24, 11:47
引用:
作者: Shuhui6875 (原文章)
我願意參加

fox7523@hotmail.com
你想太多了,BOOKING是天地都不怕的國外公司,跟它交涉一點用都沒有,還會回嗆你,建議你在網上把故事講一講發洩一下吧,事情過去就算了
victorvv
舊 2019-09-28, 13:42
這個還有在團體訴訟嗎
我真的發生兩三次了...
除了booking.com還有trip.com
台灣就沒有一個政策幫忙?
大家的力量也沒辦法媽?
victorvv
舊 2019-09-28, 13:47
引用:
作者: bbting888@yahoo.com. (原文章)
bbting888@yahoo888.com.tw
我願意参加
我也要參加 但這個活動好像沒有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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