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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2 14:13:49| 人氣5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聯電登廣告:請速起訴曹興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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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聯電在廣告中指出,董事長曹興誠(左)未來如被判決有罪,將即刻辭職,並推薦執行長胡國強(右)接任。若無事,至遲仍將於96年股東會前自動退位。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05/06/22 經濟日報】 記者黃昭勇/台北報導

聯電昨(21)日晚間首度針對和艦案以公司名義刊登廣告,請求新竹地檢署從速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提起公訴,並認為曹興誠以下所有被列為被告的聯電員工「顯屬無辜」,希望新竹檢方勿任意起訴,以免觸犯刑法的「濫權追訴罪」。
聯電股東會13日通過支持曹興誠等經營階層對和艦等一切協助,該公司認為有股東的背書與支持,和艦案的平安落幕更可預期。因此首度以公司名義刊登廣告,希望和艦案儘速落幕。

聯電在廣告文中指出,竹檢以偵辦掏空背信、保護聯電股東權益為由搜索聯電,偵辦重點卻集中在聯電與和艦的關係,因此全案「充滿兩岸政治色彩」;聯電表示,為便利法院以平常心審判,曹興誠已於昨天去函總統府,辭去無給職國策顧問職務,要以一般百姓身分接受司法裁判。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添源表示,檢方無法預設立場,何時能夠結案,必須看證據認定事實,再依事實適用法律。他表示,聯電員工是否涉及共犯問題,要看最後的證據是否成立犯罪,如果沒有成立,就沒有共犯的問題,結案也沒有預定的時間表。

聯電文中並指出,和艦總經理徐建華遭限制出境已超過四個月,曹興誠曾當面請教主辦的檢察官陳榮林,如何才能解除徐建華的出境限制?陳榮林回答需上級同意方可,並表示:一要獲得輿論之贊同,二要維持司法威信,三因徐為重大經濟罪犯,要能提供超額保金。

聯電認為,不知陳榮林所述「上級」為何人?竟能無限上綱將徐建華定為「重大經濟犯罪」,並訂出任何人均無力滿足的條件,如此不啻動用私刑,長期剝奪徐建華返回和艦工作的工作權利。

蔡添源則強調,陳榮林是否向曹興誠說解除徐建華出境限制的條件,他不得而知,因為陳榮林的辦案與曹興誠等的說明同樣受到司法秘密的保護,必須等待結案後調閱\錄影帶才知道。他強調,檢察官辦案不會受到外界影響,聯電股東會日前通過的臨時動議也不會影響檢方辦案的決心。

聯電表示,和艦案發生後,該公司即全力配合檢調人員的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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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外界 又多了些揣測空間【2005/06/22 聯合報】



■ 本報記者鄭家妤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又刊登公告,不僅要辭國策顧問,也希望竹檢盡快起訴他。據曹興誠友人說,上次曹興誠透露他見過總統談和艦案,外界認定老曹「一定別有用心」,但事實上大家都太抬舉老曹,「老曹其實是無招之招」。
這個「無招」,沒想到卻為老曹引來更大的波瀾。不僅遭總統府否認,總統府官員更批評曹已經「陳由豪化」,引來更多口水,更讓和艦案增添政治色彩,也讓曹與總統府關係陷入泥沼。

曹興誠友人說,因為曹喜歡下棋,所以大家都先假設老曹出招別具用意,但其實老曹現在的感覺,就是無力。

老曹說了這麼多、做了這麼多,最終的目的就是「檢調趕快結案」:有證據,判有罪就有罪;無罪就無罪。

儘管曹興誠及友人這樣解讀,不過看在一般人眼裡,還是會覺得曹興誠在這個案件的處理上,似乎該改改「我說了算」的作風。在企業裡,曹興誠可以一人決策,但若以此態度面對外界爭議事件,可不是曹董說了能算。

站在聯電方面的理解,現在檢方調查和艦案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掏空背信,但是聯電協助和艦案,在經過股東會臨時動議鼓掌通過下,就已平和化解,聯電現在可是具股東民意基礎了,檢方的理由應已不成立。

至於技術移轉的調查,僅涉及兩岸條例,初犯不涉刑責,也與檢方動作無關。所以從這兩點來分析,檢方的調查似乎都不成立,該結案讓聯電與和艦回歸平靜了。

但是事情好像不如聯電所想。檢方所持理由聯電自認不成立,但就如曹興誠在股東會所說,「背後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操控這個案子,是誰?為什麼?大家都很想知道。

就像在今天的公告中,曹也提問,檢察官陳榮說的「上級」為何人?為何有權力無限上綱說和艦總經理徐建華是重大經濟罪犯,訂出任何人均無力滿足的「超額保金」條件?這分公告無疑讓外界對聯電案又多了一些揣測的線索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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