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上海知名移民中介高管被捕,此案件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近日,网传上海知名移民中介“外联出国”高管何梅被抓。上海警方回应:何某等五人因涉嫌非法外汇交易,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回应上海知名移民中介高…
关注者
3
被浏览
3,912

2 个回答

近日,有消息传出,上海最大的中美移民中介公司之一“外联出国”的董事长何梅被上海警方拘捕,罪名是非法经营罪(非法买卖外汇)。
何梅“采取境内收取人民币、境外提供外币的方式,为他人非法提供外汇买卖”。
这是因为中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度,本国居民在境内每年有上限5万美元(约38万人民币)的个人外汇汇出额度,办理时须提交身份证,银行也需要通报。而办理移民或留学往往需要将大量资金从中国汇入外国,例如办理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就需要80万美元。因此,如果要汇到项目方,需通过拆分汇款,或借用他人帐户方式汇出海外,这按照中国法律都会涉嫌非法操作买卖外汇。
据悉,“外联出国”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专业移民服务机构,声称是上海最大的移民中介机构。经营项目主要是海外移民、海外投资、海外教育等,据称连续八年办理绿卡数量是全中国第一。
据称,警方要求何梅交出几十年来办理移民的全部客户资料。
有人提到,这可能是针对移民后隐瞒事实,保留双国籍的案件清查。



上海整治裸官?

有人指出,与移民中介事件同时发生的是,上海市也在加大对裸官问题的整治力度。
裸官是指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外而本人仍在国内担任公职的官员。这些官员存在着利益输送、贪腐腐败、外逃外逃等风险。
上海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中心城市,在裸官问题上也面临着较大压力。
2023年7月,闵行区建筑材料管理所企业管理科科长石建飞落马。这名小小的科长,因为全家移民被查。
此前,广东在2018年就启动了对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裸官清理工作。经调查摸底后发现2190名裸官,其中市厅级干部22名,约占1%;处级干部301名,约占13.7%;科级以下干部1867名,约占85.3%。最终,有866名干部因拒绝家人回来而接受岗位调整处理,包括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

这几天境内外媒体关于此话题特别关注,产生各种歪曲解读,不绝于耳。呵呵,真是不同立场的解读起来,天差地别,十分搞笑。怎么滴,一瞬间,蹦出来几千个出国移民换汇“砖家”?

大侠在上篇文章《中国移民出国行业的定时炸弹终于爆了,而这只是开始!》里面,已经讲了的差不多了,然而后台有不少私信表示不得其解,。所以大侠再出一篇文章,特别针对某联美国移民EB-5客户,希望能有所帮助。

说真话,部分外媒对此话题的借题发挥,反而扒出更多细节猫腻。但是,我们还是要先追究下,某些空穴来风以及系统性影响。可以很负责任的讲,看完这一篇,无论是大局论,阴谋论,还是境外各种歪曲,可以一概忽略。

首先,打击非法洗钱和地下钱庄,以及最新的量刑和解释标准,是2019年2月1日实行的。



那时候人民币汇率是还是6.7左右。



之后,也有不少新闻报道,各种地下钱庄和非法换汇被警察叔叔给绳之以法。



大侠之前文章标题,为什么说地下钱庄和非法换汇出国移民行业的定时炸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移民中介为了获取巨额佣金收益,非常乐意铤而走险帮一些资金来路不明的“大客户”,以办身份为饵,将巨额资金弄到国外,而国家在打击非法换汇上越来越严,可以预料的结果是,迟早,某些移民中介会自己往枪口上撞,不是甲联,就是乙联。

碰巧某联运气差,成了那只“儆猴鸡”,各种国内外无水准媒体偏非要拿着鸡毛当令箭,过度解读,国家打击资金非法出境,已经很多年了好伐?很多标题党拿这一次说事,见风使舵抓热点,属于无脑马后炮。

这几天,新加坡又查获了最大洗钱案,被捕10人全部持有中国护照,打击洗钱和非法换汇,全世界都在搞·····



更别提跟富人润上交身份信息关联,这种东西国家想查,任何有因私出入境营业许可的公司都必须无条件提供。

下面是量刑的问题,大侠没见网上有多大讨论,要说没影响,绝对不可能,某联大概率树倒猢狲散,其他移民换汇相关也心惊胆战。

目前已知,官方信息内容。



关键词:刑拘,非法外汇买卖,非法牟利,金额过亿,非法经营罪。

首先,《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很显然,上述情况已经不符合外汇管理条例,在2019年2月1日实行的两高司法解释中,链接:spp.gov.cn/xwfbh/wsfbt/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很明显,这个案子已经是情节特别严重,金额过亿,并且是通过非法换汇牟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便搜搜新闻:



根据上述信息,至少判5年起步,违法所得的1倍到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考虑到某联长期收取高额回扣佣金,并不走中国账,存在重大逃税漏税嫌疑,并且大量中国投资人并不知道EB-5项目的高额返佣,涉事中介从未向投资人披露,可以说存在欺诈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一切,取决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最终调查结果,如果数罪并罚,然后要树立典型的话,只会重判。基于此案的严重性和国家对此类问题的看法,可能会全体移民中介系统性彻查,尤其是非法换汇金额多,客户量大,性质恶劣的。要怪只能怪自己,理由大侠之前也讲过了。

很多移民忽悠可能此处要骂街,这挨千刀的某联,到底是怎么栽的,如今搞得整个移民出国行业心惊胆战?

这个问题大侠也合理的推理过了,大概率是国家打击地下钱庄和洗钱换汇过程中,顺藤摸瓜,这几年国家不遗余力打击地下钱庄洗钱和非法外汇交易,上文中也提到了。小概率是某联卖的移民项目太坑,无法还款,得罪了领导的远方亲戚,大侠在“定时炸弹爆了”的文章中也举例说明了,比如3000人的哈迪逊广场。

但是呢,大侠根据外媒这几天纷纷攘攘的报道,又发现多了一种可能,叫高管内部举报!

在众多外媒的文章中,大侠发现一篇少见的内幕文,居然来自加拿大而非美国,链接:biv.com/article/2023/08



这篇文章几个关键点总结:

WL Global Corp,WeEducation Group Inc.是外联关键公司,在特拉华州注册,但是在温哥华做生意,Wailian Overseas Consulting Group Ltd,这里是某联,是一家BVI注册公司在上海做生意。请注意,这是法庭文件,某联在纽约南区法院被告了,这是某联代理律师的法庭回复!



那么告某联的是谁呢?我们继续看!



我们将此为女士,简称红大姐,在某联曼哈顿办公室干了8年,在2021年11月被炒。去死某联老板及其会计进行新冠薪水福利欺诈以及课业欺诈。更可怕的来了,



某联老板突然改变银行,挪用新冠补贴资金,并且在不同境内外公司实体中转移资金,还有通过My Visa Service Inc非法销售海外理财,以及海外劳工签证违规。当然某联老板是否认的,还说红大姐是欺诈,违背了信托信用,不诚实以及非法牟利。

根据文章描述,红大姐目前为纽约地产经纪,但是2015年纽约卡耐基音乐厅中国少年音乐会里面和某联老板一起出镜,并且接受采访。



红大姐,某联前高管,在某联纽约办公室干了7年,成功搞定赞助卡耐基音乐厅,疫情期间被炒,恼羞成怒要追究赔偿,手里怎么也有点东西吧?

这个官司的进展如何?



很抱歉,大侠没有Pacer账号,不然可以买最新的审判文书内容,给各位吃瓜江湖儿女分析下,但是三月起诉,8月10日走到Order for Intial Pretrial Conference,意思为庭审前的双方开会提列证供的程序。

某联老板刑拘,官方新闻也是8月10号,中国北京时间和美国纽约时间相差12个小时!

有点巧,真的有点巧,可能比某皮带离婚还巧!

另外,大侠还发现一点细节,这个案子是2023年3月8日正式公布审理的,而温哥华媒体说是2022年11月起诉的,这里用了个Notice of Removal "WhistleBlower Retaliation")



什么意思,大侠以为,之前是非公开审理,因为是举报者保护········3月8号把这个非公开审理的要求移除了,开始公开审理。

作为参与过SEC举报者计划的大侠,这里表示懂的。

好了,案子到现在,在美国被告的,已经因为非法换汇的问题被中国警察刑拘了,那么这个官司打下去,被告不能出庭是肯定的,而且已经在中国被抓无疑是原告控告证据支持的有效支持。

这个官司的输赢嘛,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是大侠相对某联客户,尤其是EB-5客户说的,大侠认为现在是EB-5退款的重要时刻,早退晚退,不如现在,机会最佳,在中国警察叔叔冻结某联资产,或者美国司法部因为美国的诉讼开始调查,冻结某联海外资产之前,能退点因为项目获取的非法所得,大量EB-5非法佣金和利息,是最佳策略。

换句话说,大侠个人认为,为了追回EB-5的资产损失,某联客户,尤其是同项目客户,应该同时在美国和中国进行集体诉讼,申请赔偿。指望那些个项目排期排到老再还款,是不可能的,但是短期内回笼一部分损失,是可能的。

事已至此,也希望某联和某总及其家人能够度过难关!不如从赔偿自己的客户先开始。

因为出来混,总是要换的,赚的黑心佣金,迟早是要被没收和冻结,看看之前的P2P,高管和王牌销售退佣金,看看现在的医生和院长,退违法所得,这一波,真的不冤!

最后,希望各位移民忽悠能引以为戒,推广垃圾移民项目,迟早祸及自身!只有尽心尽责,少瞎BB时事政治,多务实低调,遵循职业操守,大侠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