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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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
本词条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内容 。
中共中央1982年2月20日作出。1982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决定》共七个部分:一、把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提到全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有秩序有步骤地加以妥善解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二、我们党的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三、必须立即着手有系统地建立健全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使之经常化,并且严格地加以实行;四、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离休退休老干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五、对于已经和即将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中央寄予殷切的希望;六、在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同时,大胆提拔中青年干部到各级主要领导岗位上来;七、能否正确对待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对于我们各级党委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一次严峻的党性考验。《决定》指出,中央相信,只要全党同志同心协力,坚定不移,就一定能成功地解决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体制和干部制度,为胜利完成我们在新时期的宏伟历史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