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級公務員加薪4.51% 追溯至今年4月1日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80716

中低級公務員加薪4.51% 追溯至今年4月1日

社會 15:19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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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公務員加薪,追溯至今年4月1日。(資料圖片)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2018/19年度公務員加薪建議,低級及中級公務員劃一加薪4.51%,高級與首長級公務員加薪4.06%,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表示,高層及首長級公務員,建議加薪幅度為4.06%,相等於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51%,相等於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立法會議員普遍支持調整公務員薪酬,但關注幅度是否足夠,公民黨郭家麒指,部分公務員工會提出要加薪至少5%,加幅未達他們的訴求,或會影響公務員士氣。工聯會何啟明同樣認為加幅未如理想,並指部分職系的薪金水平落後於私人市場,或會令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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