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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以八達通領取方法一帖睇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1年08月01日04:56 • 發布於 2021年08月01日00:17
有市民在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電子消費券。
有市民在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電子消費券。

港府電子消費券計畫下,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今日派發。使用實體八達通作平台申請的市民,由於有關款項不會自動存入八達通卡內,需透過以下渠道,用已登記的八達通卡拍卡領取: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畫的補貼領取站
●7-Eleven、OK便利店和惠康超級市場(包括Market Place、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ichiba及3hreesixty) 的所有分店
●八達通服務站
●「八達通」應用程式(在手機拍卡領取)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卡流動讀寫器

市民如已將實體八達通卡轉移為手機八達通卡(包括iPhone或Apple Watch內的八達通卡、Huawei Pay八達通卡或Smart Octopus in Samsung Pay),則無需拍卡。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有關八達通卡內。每期消費券需於3個月內領取,如市民未有在3個月限期內領取該期消費券,將被視作放棄該消費券。
由於八達通卡有儲值限額(現時一般為3000元),如果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已到達儲值限額,市民可以先使用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當其低於儲值限額時再拍卡領取未領取的消費券金額。市民可因應其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在3個月限期內分開多次領取每期發放的消費券。
登記人只要於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起計的指定期間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4000元,便會獲發放第三期的1000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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