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詳情及領取
有關消費券計劃的詳情和安排,請瀏覽政府消費券計劃的網站 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
如何使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
領取安排及時間
在消費券發放當日,你可於收到政府的短訊通知後,使用已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透過不同途徑以八達通拍卡領取或以手機八達通於八達通App一按即取。
第一期
2023年4月16日
2023年4月16日
第一張 – $3,000
2023年7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
第二張 – $2,000
只要「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指定日期之前累積不少於3,000元,你便可在達標後下一個月16日起拍卡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
領取期
- 2023年7月16日(如於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8月16日(如於2023年7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9月16日(如於2023年8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10月16日(如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11月16日(如於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第二期新登記消費券計劃客戶
2023年7月16日
2023年7月16日
第一張 – $3,000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10月16日
第二張 – $2,000
只要「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指定日期之前累積不少於3,000元,你便可在達標後下一個月16日起拍卡領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
領取期
- 2023年10月16日(如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11月16日(如於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12月16日(如於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4年1月16日(如於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4年2月16日(如於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不少於3,000元)
- 2023年消費券計劃第一期的消費券需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領取,而第二期的消費券需於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領取。
- 如你未能領取尾期消費券,有兩個可能性:你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上月底仍未達到指定要求,或你部份的消費不屬於「合資格消費」。如你曾使用你的八達通作「合資格消費」以外交易並因此造成餘額不足,請先以現金增值八達通繼續消費,以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指定要求。如「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上述期限仍未達到指定要求,則不會獲發尾期消費券。
- 八達通的儲值限額為3,000元,你可以先使用八達通消費,分多次領取消費券,直至消費券總額獲完全領取為止。
領取消費券
你可透過以下方式拍卡領取消費券。
01
八達通App
- Android - 具備近場通訊功能(NFC)
- iOS - iPhone 7或之後型號,並已安裝 iOS 13或以上,或已連接八達通流動讀寫器
- 手機八達通卡在iPhone 及Apple Watch、Samsung Pay、Huawei Pay
請下載最新版本的八達通App
02
零售商店
- 於指定零售店對店員揚聲「想領取消費券」
- 7-Eleven、OK便利店、惠康、Market Place by Jasons、Market Place及3hreesixty的所有分店
03
補貼領取站
- 於補貼領取站拍卡領取
- 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
04
八達通服務站
- 於八達通服務站拍卡領取
- 設於指定港鐵站及商場
消費券適用範圍
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的士、停車場等。
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 敎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 有關交易不會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