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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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於偏向服貿事件,而不能解釋全面性的意義(例如其他事件是否出現類似事物),地方偏向就看看都看出的。另沒解釋作為電腦用詞的意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3:21 (UTC)回覆[回覆]

懶人包詞彙源始於台灣,但各地區應也有類似文宣做法,但不一定使用此詞,也不是單一次事件的衍生事物,各項新聞與事件探討很多已採此文宣,但我不會做類似"新聞懶人包"之編寫,既沒意義也沒必要,單引"服貿"事件,旨突顯懶人包運用之"正、反面爭議"。他不是"電腦用詞"的解釋,而是經由網路與傳媒所"匯聚成摘要重點之文宣"流行語,在引言中之全面性的"意義解釋"已很清楚,在台灣引用甚廣,更是流行詞,各地區也隨之泛流,也移作軟體用語(參見懶人包發布 Minecraft論壇),故移除"台灣"之地域性,再去"案例"標題,也修入做"軟體"用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4:38 (UTC)回覆[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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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一個網絡宣傳流行用詞,為供人快速理解其主要論點,將相關資料整理簡要內容,讓聽閱者不用苦搜資料,即可一目了然?
    懶人包條目由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屬於「宣傳」類型,提名於2014年6月3日 03:11 (UTC)。
    • (-)反對:問題中「打包」一字可否改為「簡化」或「變為」?感覺較良好......--LC The Great 2014年6月3日 (二) 08:03 (UTC)回覆[回覆]
    • (-)反對:作者根本沒搞懂甚麼參考文獻能用甚麼不能用。--Zhxy 519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8:08 (UTC)回覆[回覆]
      • (:)回應:1.提問項已去除「打包」改「簡要」之用語。2.Zhxy 519指「參考文獻」部份已修正,並加4條關注度媒報來源,與內文之修飾。(增-「參考文獻」已修,不解Zhxy 519之反對票仍高掛)。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13:33 (UTC)回覆[回覆]
    • (-)反對:一個可以到處扣的帽子,在選擇扣帽子的觀點的時候標準武斷,不是採用比較各方觀點的二手來原來判斷觀點是否滿足中立方針要求的流行性。比如Policy Mic那個,作者並沒有認為是在製作懶人包,條目將蘋果日報的一家之見當作事實介紹,違反中立方針。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12:12 (UTC)回覆[回覆]
      • (:)回應:原條目裡台大教授鄭秀玲之服貿懶人包,被Zhxy 519指不能參考而逕自摘除,故我改提蘋果日報來源,而該教授之服貿被引述為"懶人包",上台灣媒體查詢比比皆是,蓋同樣來源敘述不必多予採用,且我條目中敘述是以反對服貿之懶人包,內容多引用自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鄭秀玲所寫之文章,又沒說是引用鄭秀玲懶人包,何來不中立。鄭秀玲撰文報告未揭"懶人包"抬頭,同彭淮南提支持服貿之新聞稿也未揭"懶人包"抬頭,彭說他這是懶人包,鄭秀玲也沒提告各媒體說她的不是"懶人包"不可引述,而臺灣各媒體都說同是服貿這一類的"懶人包",就Skyfiler你說"一個可以到處扣的帽子,在選擇扣帽子的觀點的時候標準武斷",請問你是否也意味全臺媒體都是武斷不中立,請搜尋"鄭秀玲、服貿、懶人包"相關報導多之麟毛,而你也不必挑此來否定整篇條目。該解也都說了,不再回應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12:59 (UTC)回覆[回覆]
        • (:)回應我沒有說來源武斷不中立,我說的是你寫條目的時候,在選擇來源時武斷和不中立。扣帽子誰都會扣,但是帽子掛不掛得住則是另外一回事。在美國新聞節目的各種評價來源占極少數的基於台灣標準的帽子,為什麼要當作事實而不是扣帽子的人的觀點來介紹?還有「它也從最早的文宣,精進到新聞動態、圖輯、影音記錄的多元宣傳全包」這句話居然把不滿足可靠來源條件的搜索結果頁拿來當文獻,搞笑麼?Skyfiler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20:13 (UTC)回覆[回覆]
    • (-)反對,主編者選取參考來源以及敘述其中觀點的方式手法有嚴重問題,造成條目內容質量極其低劣,客觀性、中立性欠佳。—Snorri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07:08 (UTC)回覆[回覆]
    • (-)反對(=)中立,對我而言已有水平,以不至於太差。--DC12 2014年6月5日 (四) 10:24 (UTC)回覆[回覆]
    • 已有水平,感謝劃票。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10:23 (UTC)回覆[回覆]
    • :反對的,真都看清楚了條目內容嗎?雖是懶包,不宜懶閱,不宜懶思。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5日 (四) 13:31 (UTC)回覆[回覆]
    • (-)反對:同上Wokesiet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5:46 (UTC)回覆[回覆]
    • 很抱歉,本說不回應。在反對票中有二人不禮貌的評論,Snorri甚至說條目內容質量"極其低劣",讓人覺得是無理可講,請問維基百可容的下"極其低劣"的條目嗎?Snorri你是資深維基人,維基"禮儀"還是要有,說內容欠佳、意思到了。(註:本人有推上24條推薦條目,一定之編撰能力猶在)
簡整這二次推薦之意見~
1.明顯地域中心,更是軟體用語(參見懶人包發布 Minecraft論壇)--SFLSNZYN-處理:雖懶人包起源在"鄉民大百科書"之書籍中說是起源於台灣PTT,但我仍去"台灣",後加入懶人包發布 Minecraft論壇,但"懶人包發布 Minecraft論壇"被Zhxy 519移除,Zhxy 519也曾移除"鄉民大百科書"之書源,但他事後又回復。
2.仍有地域中心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處理:同上已移除,但反對票就是高掛。
3.博客是WP:不可靠來源,不能說明懶人包起源於PTT甚至是起源於台灣SFLSNZYN-處理:同上並移除"博客"來源,反對票仍高掛。
4.支持票:其實某管理員編的百科全書可引用就成了拆哪。這書是維基百科資深管理員Ffaarr著編,Zhxy 519先刪後回復此參獻,應認同此參,意謂懶人包是始源於台灣PTT網站。
5.youtube非可靠來源CHEM.is.TRY-處理:源檔本非youtube,youtube是分享自源檔-中天電視,仍是可靠來緣,故移除youtube標示改中天電視免遭誤解,影片也保留連結。另有維基人將此源檔-中天電視懶人包解釋單元給註解上。還有一維基人也增註新加坡之報導來源。
6.問題中「打包」一字可否改為「簡化」或「變為」?感覺較良好LC The Great-處理:提問項去除「打包」改「簡要」之用語。此反對票有劃除。
7.作者根本沒搞懂甚麼參考文獻能用甚麼不能用。Zhxy 519-處理:除修正,並加4條關注度媒報來源,與內文之修飾。但反對票仍高掛
8.Policy Mic那個,作者並沒有認為是在製作懶人包,條目將蘋果日報的一家之見當作事實介紹,違反中立方針Skyfiler-覆述我條目中敘述是以反對服貿之懶人包,內容多引用自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鄭秀玲所寫之文章,又沒說是引用鄭秀玲懶人包,何來不中立。
9.主編者選取參考來源以及敘述其中觀點的方式手法有嚴重問題,造成條目內容質量極其低劣,客觀性、中立性欠佳Snorri-:本人綜合以上,此條目之參考來源是由"多人"提供或編入,非書、報、電視之可靠來源均已刪除,參考來源有大陸、台灣、新加坡、美國等地的書、報、電視之來源,何來不中立客觀,難道Snorri之個人見解,能詆毀多人看法,還是中立客觀由你來認定,最重要是你說條目內容質量"極其低劣",維基百科是不容"極其低劣"條目,你應直提廢除?老維基人能力夠,也要搭配高尚禮儀。
我曾無奈的-反對的,真都看清楚了條目內容嗎?雖是懶包,不宜懶閱,不宜懶思。-此條目我有請三人幫我改,但"未見"編修,是無法改,還是不用改。"推薦新條目"不是推優或特色,內容要修到無可挑剔,"懶人包"這詞很流行,維基沒人寫?我現在提了,希望在一定基礎上來推薦首頁讓更多人分享擴修,不好嗎?有反對意見是鞭策,但參改了,為何反票仍高掛,如都改了也不劃票,那叫溝通嗎?那不做白工,那也不必改啊?,投票裡帶有情結的反票是不宜,過與否由社群自參,不再涉理口水之爭了。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4:08 (UTC)回覆[回覆]
    • (-)反對:「懶人包,是沒時間精力的懶人也能使用的封包。指有人熱心的將一個事件整理成簡要、完整的說明,以利於一般人快速了解」。政黨文宣部門、激進的政治狂熱組織也會製作懶人包,不一定只是「熱心的民眾」。整篇文章中都有這樣的問題。--湛藍海岸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9:35 (UTC)回覆[回覆]
↑該帳號被證實是Snorri傀儡,而其本人已於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 (+)支持。只是DYK而已。--Kou Dou 2014年6月9日 (一) 09:41 (UTC)回覆[回覆]
    • (+)支持--Iflwlou [ M {  2014年6月9日 (一) 14:49 (UTC)回覆[回覆]
    • (+)支持--6+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16:17 (UTC)回覆[回覆]
    • 延長投票時間已截止,感謝各位的支持。此條目詞夯,如上推新來更多人分享與探討,是有助於日後擴修。條目內容與來源是不好寫,在Snorri惡評前,有參考反對意見逐修,但在Snorri說內容"極其低劣"後,覺得已無理可講。但仍私下請幾位來修改內容,卻又無人改,再遇資深編者覆說內容來源做的很完整...後,已不需來個自我否定,決定推翻當初不再回應之承諾,做個二次推薦的意見總回應訴諸社群,幸續有多數人之認同,不勝感激。維基條目為所有人共有,歡迎大家對此條目之修編與擴充;"懶人包"詞夯,究始何時何地,現僅有"鄉民大百科"一書中提及-最晚在2007年已在Ptt流行....。Ptt網站為台灣網站,來源地已有,如有其他文獻補充,幾年開始、誰創詞,那就更佳。而現在方式更多元,也有論壇與商業行銷,或其他更多,如有可靠來源也可撰入,也或有各區不同詞,但有異曲同工之處,也可併收,歡迎共學共編,福利讀者。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3:16 (UTC)回覆[回覆]
    • Chinuan12623將我的反對票稱為「詆毀」、「惡評」,將我對條目內容的意見「極其低劣」視為針對他個人的挑釁,四處向人控訴有「大陸用戶」在針對他。然而就在我投票的下方,小躍投了一張內容為「同上」的反對票(已改動,具體參見DYKC頁面歷史),Chinuan12623對此毫不評論。是誰在針對誰(或者說針對哪些人),不言而喻。投票的事務已經結束,我也無意多說。Chinuan12623至今未向我徵詢過具體改善意見,現在看起來也沒有意願,因此我也懶得詳述。整個條目質量上有結構性問題,票選期間完全沒有改善,而且也難以入下手。鑑於Chinuan12623對某些用戶的敵視態度,我沒有對條目進行編輯,只投下反對票以表達意見。以上為我的解釋,希望不了解詳情的人不會只聽到一面之詞。—Snorri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3:49 (UTC)回覆[回覆]
    • 還可再留話嗎:摘原文-在先後二次推薦中有"四位大陸用戶"素來與我意見相左,在我成功推薦24個條目中從未有其支持票,只有挑毛病的反對票,而改了意見,他們也從不會劃票,故我會歸類此等為有情結的為反對而反對。請問這非事實嗎?其實不僅是推薦條目,任何我提的討論與選舉均同,這意謂我怎講、怎修,你等永不認同,更不可能畫票,也就是雞同鴨講。而此條目已改投支持票的代表事後認同,我應還禮貌上感謝,這有跟上句話衝突嗎?這條目我修改幾次,請去查編輯歷史,我是也徵詢不少人幫忙修。在維基我對你等所提議題不會插入,因前有爭論情結,怕不客觀,宜利害洄避,倒是我提投票與發起議題,你等會來踢館,是誰對誰有敵意,社群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5:03 (UTC)回覆[回覆]
    • (?)異議:不是通過了嗎??--宇帆(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05:11 (UTC)回覆[回覆]
    • 每個人對DYK的內容都會有不同看法,所以才需要投票。你不來與我溝通徵求我的意見改進內容,反而只會針對人來攻擊。你已經先入為主地將我的行為定義為「踢館」,假定我「永不認同,更不可能畫票,也就是雞同鴨講」,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是誰有偏見,一看便知。順便引用一下那位改票的小躍用戶的說法:
      • 閣下自我感覺良好,正因為閣下不去做處理,反而反駁我們對你那條目的一些小意見,原本想改回(+)支持的,現在也只能改回(=)中立,望閣下的回應請好好改善一下。閣下雖有24條新條目推薦,但我覺得閣下的語氣還是要稍微婉轉一下,對閣下、對大家都無壞處。
    • 以上。—Snorri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5:12 (UTC)回覆[回覆]
    • 摘感謝-小躍-:閣下可能不太了解幾位與我意見向來相左之人,在我成功推薦....故我會歸類為有情結的為反對而反對。與對方之利嘴,我沒點本事是還真招架不住,我不會過於自高自信的,.......其實你在投反票時跟現在的參資不變,內文僅作微修,我寧可相信你是被誤導。你已改中立,認為條目有水平,就足夠了。-----也就是說,如沒被Snorri的"極其低劣"論述影響,內容檢視清楚,他是會投(+)支持,但他在意的是語氣而改(=)中立,殊不知我的語調是針對Snorri、CHEM的利嘴濤辯而來,沒點本事是還真招架不住。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5:35 (UTC)回覆[回覆]
    • 從上邊可以看見:同樣是投反對票的人,Chinuan12623在回應的語調態度上有天差地別。這不是偏見,什麼是偏見呢?社群自可判斷。—Snorri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5:41 (UTC)回覆[回覆]
    • 二位投反對票而改投贊成票的,我都致謝,這是禮貌,語調態度要謙和,不對嗎?你等若如此,我也會,這很奇怪嗎?但反問,你等可能改票嗎?謹此,真停了,不再回應。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6:00 (UTC)回覆[回覆]
    • 改票與否是看內容而定。內容沒有改變,我為何要改票。你的邏輯就是對人不對事。直接假設反對你的人是故意來踢館。只有改了票,才是好人,可以得到禮貌的對待。不改票的都是有問題的,是在針對你。只要在你的條目下投反對票超過兩次,就是永無可能改票,是需要用難聽的語調對待的,不需要禮貌對待的。請恕這種邏輯我無法接受。—Snorri留言2014年6月10日 (二) 06:05 (UTC)回覆[回覆]
    • (※)注意,投票到期前早已達標,(?)異議無人理會視同已同意。--宇帆(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07:32 (UTC)回覆[回覆]
    • (※)注意根據本討論之共識,已加入通過標記。--宇帆(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08:09 (UTC)回覆[回覆]

續上-激辯的Snorri,言行不一?[編輯]

  1. 摘:經用戶查核確認湛藍海岸、葉知秋為Snorri的傀儡,原提名已不足6張有效票,故重新申請評選--GZWDer(留言) 2014年6月16日。...自提的優良條目得票6,其中3票為本尊與傀儡-湛藍海岸、葉知秋、Snorri,有夠扯,重新評選當然是無人願給票,是否應將以湛藍海岸、葉知秋、Snorri送選之條目,重新提驗?
  2. 摘:很差的行為,在2014年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討論頁 用本尊Snorri、傀儡葉知秋二人名義參與討論,差點由第三者來主持投票表決,還好發覺討論本有"多數意見"支持我論點,固撤銷投票。
  3. 摘:湛藍海岸為Snorri的傀儡,投票(懶人包)無效。GZWDer留言2014年6月16日
  4. 續摘:由於Snorri濫用傀儡擾亂討論和投票,已被禁止在一個月內編輯維基百科...-Kegns(留言) 2014年6月15日 。
  5. 再摘Snorri對他人之戒銘,格外諷刺:道德律己,法條律人。拿標準要求他人之前,不妨先拿來要求一下自己,泛泛來說,滿嘴說好話懂禮貌的人做的事情卻卑劣無恥素質低下,這是很常見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認為我是比你更有資歷更懂維基的老維基人,那就拜託你虛心一點...—Snorri(留言) 2014年6月9日
  6. 我說啊:Snorri你這老維基人,雖編輯能力強,但禮儀向來欠佳,現增此紀錄,更令人詫異!倘管理員有誤解,快申訴吧!如果真是,就好好閉門思過吧!我再想,老是不請自來踢我館子的那幾人,會不會有Snorri的傀儡分身,想不到這條目就出現一個傀儡分身來影響投票!Chinuan126232014年6月16日 (一) 12:39 (UTC)回覆[回覆]

忙碌人系列算懶人包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