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須知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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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須知

來澳旅遊人士須具備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以及簽證。

除獲法定豁免「簽證」及「入境許可」之訪澳人士,所有訪澳旅客均須持有「簽證」或「入境許可」 方可進入澳門。有關獲法定豁免「簽證」及「入境許可」之國家及地區人士,請瀏覽網頁: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

澳門入境簽證可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請,並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否則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簽證上所註明之期限在澳門逗留。需要簽證的旅客,亦可在抵達澳門時辦理「入境許可」(即「口岸簽證」)。但某些國家的旅客必須預先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領有效澳門簽證方可進入澳門,詳情請參閱網頁: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3m.html

「入境許可」(即「口岸簽證」)費用:
個人:澳門元 2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300元 (多次性)
家庭護照:澳門元 4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600元 (多次性)
12歲以下之兒童:澳門元 100元 (一次性),澳門元 150元 (多次性)
出示集體旅行證明文件並由同一旅遊經營人組織為數至少十人的團體:每人澳門元 100元 (一次性),每人澳門元 150元 (多次性)。

已支付多次性「入境及逗留許可」費用之人士,可於所批給之逗留許可期限 (最多30日) 內多次進出境,無需再支付費用。

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入境手續詳情請瀏覽澳門治安警察局相關網頁:www.fsm.gov.mo 或聯絡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查詢:(澳門區號)+853 2872 5488,電子郵箱:sminfo@f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