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身份證︱申請延至3月3日 入境處提醒在外港人毋須趕返港換證

換身份證︱申請延至3月3日 入境處提醒在外港人毋須趕返港換證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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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身份證換證計劃原定2月11日截止申請,入境處今日(26日)宣布,鑑於通關後不少市民返港換證,各換證中心會延長申請服務至3月3日,市民明日(27日)起可約預申請。

入境處提醒,市民毋須趕回香港換證,只需在返港後30日到人事登記辦事處換證,如逗留日期少於30日,不會因為在返港期間沒有申請新身份證而觸犯相關法例。

入境處表示,各換證中心的換證申請日期由原來的2月11日延長至3月3日。(資料圖片)

入境處表示,各換證中心的換證申請日期由原來的2月11日延長至3月3日,領證服務則維持不變至3月3日。各換證中心將於3月4日起停止服務,合資格的市民如在3月3日前尚未申請換證或領取新證,需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手續,有關細節及預約安排將於稍後公佈。

留港少於30日未能換證不屬違法

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3月3日或之前回港換領新智能身份證,可在返港後30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換證手續,市民毋須趕回香港換證。倘若市民在外地返港後,在香港逗留時間少於30天,不會因為在返港期間沒有申請新身份證而觸犯相關法例。

入境處智能身份證換證中心地址。(入境處文件)

「到訪院舍換證服務」會繼續

至於年滿11歲或18歲的香港居民,他們須在11歲或18歲生日後的30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登記領取身份證。如果有關人士身在香港以外地方,則毋須趕回香港登記,他們亦可在返港後30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提出申請。

「到訪院舍換證服務」將不受換證中心服務期限影響。入境處人員會繼續到訪合資格院舍,為所有合資格而仍未換證的院友提供上門換證和派送新證的服務。

宜先網上預約辦理換證手續

為更流暢地於換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申請人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www.gov.hk/newicbooking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

市民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於網上預約換領身份證。入境處呼籲申請人在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或於網上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便更快捷地辦理換證手續。有關「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的詳細資料,市民可瀏覽www.smartid.gov.hk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