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又出招 軟禁求職者 扣帳戶當人頭
2021/11/28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詐騙集團為了收集更多的人頭帳戶,除了發展出替賣帳戶者製造假證據脫罪的LINE對話教戰守則外,還有一種新招是,當有人循著求職、想貸款等管道找上門時,詐團成員會以公司投資比特幣需要轉帳、匯款等由,除要求提供帳戶,還要求上門者住進旅館或由詐團安排據點「集中管理」,通常以三天為期。
至於為何要求住進旅館三天,原因是,提供人頭帳戶做為被害人匯款帳戶後,當款項匯進來起算,多數個案大都三天左右,就會因被害人發現被騙報案,而被列為警示帳戶,所以要「住」三天。
若有人有異議,詐團就以「你就是在上班」、「現在就是在上班」、「上班不能亂跑」等由變相軟禁;但會提供食物、飲料、看電視等,讓他們打發無聊。
「軟禁」期間也會要求職者或貸款者交出手機,避免對方報案,此外,求職者的手機與銀行有綁定帳戶,萬一有求職者反悔上網取消,詐團將會蒙受損失。
通常等到被害人款項匯入,提領得手後,就會發給「工資」並讓提供帳戶者離去。「工資」多寡會視騙來的金額而定,若有大筆進帳,「工資」就多,但並非每位被軟禁者都有「工資」,詐團也可能以帳戶沒辦法使用,拒付工資,提供帳戶者不但拿不到錢,當帳戶列為警示帳戶後,也恐落得被認定為詐欺罪共犯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