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很容易將傷殘津貼及殘疾人士登記證混淆,我們試試簡單介紹一下:
傷殘津貼
目的 | 是社會福利署為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傷殘津貼的申請人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 申請資格 | 普通傷殘津貼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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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申請人可親自或由親友代其前往其住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或郵遞方式提出申請﹐亦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另外,申請人可在本網頁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填妥後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 詳情請參閱「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指引」)。 |
津貼/優惠 | 普通傷殘津貼 每月金額為$1,835 ( 由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 每程2元乘車優惠票價 |
殘疾人士登記證
目的 | 讓持證人在有需要時出示此證以證明 其本身的殘疾身份及類別 | 申請資格 | 各類殘疾人士,包括聽覺受損、視覺受損、言語障礙、肢體傷殘、自閉症、精神病、弱智及器官殘障 / 長期病患等,均可申領此證。 |
申請辦法 |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CRR3),連同證明每類殘疾的文件 副本,例如由醫生或專業醫療人員簽發的證明書(亦可使用申請表夾附 的回條(CRR4)),以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一張彩色近照# ,一併寄交下列地址: 香港黃竹坑業勤街 23 號 The Hub 10 樓 1001 室 勞工及福利局 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 |
津貼/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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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資料根據社會福利署及勞工及福利局網頁作準;
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711 1974 或傳真2760 9442 與輔導中心當值社工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