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學債問題 政府責無旁貸

首先,政府需考慮免除免入息審查貸款的在學利息,以減輕同學畢業後的債務負擔。雖然學生資助在一二年撤銷計算風險利率,減輕了同學的學債負擔。但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在學利息沒有取消,這同樣成為了高昂學債問題的主要誘因,借貸的同學於在學期間已背負債務,並且債務每年按利息增加,令同學壓力大大俱增。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應立即取消在學利息,減輕借貸同學在畢業後的壓力。去年學資處將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個人貸款額上限定為40萬,我們認為這個限制亦應取消。此外,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TSFS)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FASP)的利息亦應同樣地取消。政府必須意識到其有責任保障有需要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而非擔任借貸的角色。學債並不等同一般的商業債務,故政府並不能以放貸的角度去看待學生借貸以繳交學費的現實狀況,同學修讀大專課程,理應是全心投入知識的增長以及學術的交流,而非因要償還學債導致把花在學業的時間轉移至做兼職上,這點政府必須好好反思,並且要付諸實踐,以防止此等現象惡化下去。

另外,政府亦應需檢討現時的還款程序,學資處去年制定新措施,將還款年期延長,以及由每季還款轉為每月還款,雖總計的利息比以往政策減少,卻忽略大學生在畢業後的就業及入息問題,從而未能真正解決同學的債務問題,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可參考其他國家的例子。以英國為例,將還款過程納入稅項當中,因應畢業生的入息而調整每年的還款,令學債不會為畢業生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響。在豁免還款的審批上,學資處只會豁免因畢業生死亡而未能償還的貸款,未有就畢業生假如因疾病、意外、傷健或長期病患而造成的問題的申請落實豁免的機制,政府應按畢業生的工作能力而審批豁免的處理,以免對有需要的畢業生的生活造成更大壓力,從而照顧每個同學的實際需要。

教育不應與經濟發展扣上直接的因果關係,故教育不能因為經濟模式或發展方向而失去原意和實踐方式。當學生與政府變成了借貸人與放債人的關係,這套商業社會的營運模式若持續下去,必然會使教育商品化的問題漸趨嚴峻。增加教育資源從而提升教育水平及本地競爭力,是政府辦教育的必然之事,正視學債問題,政府無疑是責無旁貸。因此,我們要求政府需正視教育議題,不要再讓百孔千瘡的教育政策繼續沉淪下去,令飽受巨額學債問題所煎熬的莘莘學子可以得到適當的幫忙。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

1. 免除免入息審查貸款的在學利息,以紓緩學生畢業後面對巨額學債的龐大壓力。
2. 檢討及修正現時的還款程序及過程,並參照其他國家的政策,讓學生可按現實情況及能力作還款程度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