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型與投資型壽險,該如何規劃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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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婷
★一九九二年加入保德信國際人壽,目前為保德信首席壽險顧問

★自一九九二年起至今每週談成3張新保單(3W)持續1,185週

★為美國百萬圓桌MDRT終身會員

★二○○八∼二○一八年連續十一年榮獲國際龍獎IDA傑出業務 金龍獎、銀龍獎等殊榮


千漲萬漲唯有收入不漲,民眾在這樣的普遍共識下,省錢、多用途的商品自然備受青睞。以保險業來說,能夠同時提供保障,又兼具理財功能的投資型商品,就成為民眾眼中炙手可熱的選擇。

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從二○一三年起至二○一七年,投資型商品總保費收入成長幅度達到25.76%,新契約件數成長幅度也達到了33.9%,顯見投資型商品逐漸受到民眾認可,成為保障與理財的選擇工具之一。

 

投資型與保障型,應視實際需求配置

市面上的投資型保險,以及功能接近的商品可謂多不勝數,時有民眾將投資型商品、儲蓄型商品與年金型商品混淆,但事實上,它們從基本定義上就有所不同。

最大的差異在於,投資型商品的投資部分會進行投資,民眾需要自行決定投資標的,也自負盈虧;而儲蓄型與年金型一般是繳交保費之後,由保險公司自行運用,並保證一定的獲利。

雖然商品繁多,但投資型商品大多屬於以下3種類型:

1.變額壽險:繳費時間與金額固定,保額則會隨著投資標的之價值變化而有所變動。再者,也能視客戶保障需求不同而調整保額。

2.變額萬能壽險:具有繳費彈性,保額則隨著保費調整與投資標的損益而變化。

3.變額年金保險:屬於遞延年金,並無壽險功能,所繳保費全部用以投資,遞延期滿之後可以一次領回或分年提領,保證給付年期則視各公司、各商品而有所不同。

或許民眾會有疑問:為什麼我不乾脆直接去買基金,再買壽險保障自己就好?這樣的選擇自然不算錯,根據客戶的家庭環境與經濟狀況,這樣或許還能為客戶帶來更完整的保障與更高的收益。

但是正如本文開頭所提及的,現今的民眾普遍錢不夠用,而投資型商品整體而言性價比較高,用相差不大的金額,投資型商品可以得到的保障比分開購買要高出許多,更有每年幾次不等的投資標的免費轉換等權益。而相對的,投資型商品的壽險部分多為一年期自動續約,因此每年的危險保費會因為年齡提升而逐漸增加,如果直接買終身壽險則沒有這份疑慮。

每一位客戶的經濟情況、需求曲線等都有所不同,購買目的可能也分短期保障或一勞永逸等不同,要說一哪種方案比較好,還是得依據民眾實際需求情況決定。

在此也要提醒:當客戶的年齡到達50、60歲左右時,死亡風險已經很高,年齡也逼近大多數商品可投保年齡的上限,此時應該重新審視一次保單,決定是否應該將投資型商品轉為傳統保障型商品。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