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關鍵文件》業績亮眼,訴訟結果不錯,聯電股價為何大跌?  |天下雜誌

兩份關鍵文件》業績亮眼,訴訟結果不錯,聯電股價為何大跌?  

聯電業績亮眼,為何法說會第二天股價大跌6.8%? 原來,美國出現兩份文件,讓外資法人發現,聯電雖與美國司法部簽下的認罪協議,內容可能不單純;而且,未來聯電與美光的民事訴訟,求償金額可能遠高於這次協議的6千萬美元… 

聯電-美光-半導體-專利-訴訟-營業秘密 圖片來源:黃明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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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台灣時間凌晨5點,在太平洋兩岸都備受矚目的一場跨國訴訟——美國司法部控告台灣聯電案,即將告一段落。

美國司法部曾於2018年11月,以聯電及若干員工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為由,對聯電及若干員工提起刑事訴訟。認為聯電與其員工涉嫌竊取美國美光的商業機密,協助中國的晉華集成電路發展記憶體技術。

人在美國的聯電美國律師代表寇威爾(Leslie R. Caldwell)、美光律師史帝芬(Neal Stephens)、司法部助理檢察官霍恩(Laura Vartain Horn),以及身在台灣的聯電法務長張振倫、《天下》記者等人,陸續登入架構在視訊會議軟體Zoom的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線上法庭。

「讓我們回顧一下事實,」一頭白金色頭髮,在十位出庭者當中特別顯眼的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切斯尼(Maxine M. Chesney)說,低頭翻閱文件,「認罪協議中提到,聯電確實承認要對前副總陳正坤、聯電工程師何建廷和王永銘的行為負責。」

切斯尼唸道,「陳正坤等人持有編號5號的美光營業秘密(Trade Secret 5),其中包含一份數位檔案DR25nmS Design rules(25奈米設計規則) ,這些人盜竊其商業機密,明知會傷害美光,也知道營業秘密5號是經竊取、未經授權而獲得。你完全理解這份協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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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法官,」張振倫低眉斂目、迅速回答。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於台灣時間29日凌晨開庭,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在Zoom法庭中完成認罪協議(Plea Agreement)。圖為聯電法務長張振倫,應法官切斯尼要求舉起右手,宣誓庭上所述皆為真實。(記者鍾張涵攝影)

切斯尼接著說,「那我依據雙方提出的認罪協議,今日判決:聯電違反美國聯邦法第18卷第1832條a項3款,罰款範圍為4200萬至8400萬美元,雙方選擇中間值6000萬為罰款。」

「好的,法官,」張振倫再度回答。

只花了短短的一個多小時時間,這起困擾聯電將近兩年的官司,就此解決。

問:聯電賠償6000萬美元,這個認罪協議究竟談得如何?

科技法大佬:談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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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於29日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公司承認侵害美光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罰金(約台幣18億元),並在三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與司法部合作。

公司指出,罰金已經一次性認列至今年第三季財報的營業外費用中,由於聯電第三季單季營收就高達448.7億元台幣、獲利91.1億元,所以罰金「對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每股獲利還改寫12年來單季新高。

「真的要恭喜聯電的律師了,這個案子談得很不錯!」聯發科前法務長許維夫告訴《天下》。

他表示,台灣業界以往都不願意付高價請好律師。但在美國,好律師可以談到好Deal,聯電這次談出相對好的結果,跟找來的美國律師有極大關連,尤其請來美國前司法部刑事司助理司法部長寇威爾,「前助理司法部長都跳出來幫忙喬事情了,有這號人物出來幫你談條件,當然可以談出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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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聯電要當「汙點證人」,幫美國對付中國國營企業?

聯電法務長:那是誤導!聯電廈門廠月產能上萬片,我怎麼可能去跟美國合作圍堵中國?

但聯電重訊,輕描淡寫的一句:「與美國司法部合作」,卻在不久之後,在法人圈掀起軒然大波。

因為,美國司法部在審判結束後,發出的新聞稿,更詳細說明合作內容:

「聯電是以6000萬罰款及認罪協議方式,換取(in exchange for)和美國政府合作機會:未來將針對共同被告福建晉華進行調查和起訴。」

「聯電的認罪,將讓這個案子邁入2021年針對福建晉華進行審判,」美國檢察官安德森(David L. Anderson)在聲明中強調。

里昂證券亞洲科技產業部門研究主管侯明孝告訴《天下》,從美國司法部新聞稿看來,聯電就「污點證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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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中國不會太開心,」他進一步分析,聯電在中國既有產能,短期營運可能不受影響,但長期看,可能中國政府優惠會減少,未來也難以繼續擴張,「就算要跟中國當地政府合作,人家心裡也有疙瘩了。」

根據聯電2019年年報顯示, 聯電去年獲得政府補助近60億元。一般認為,主要來自中國政府。

一位大型法律事務所的資深智財律師表示,看來,美國政府的目標,不是處罰聯電,而是把「幕後大魔王」揪出來,也就是身為中國國營企業的福建晉華。

「我們雖然不會直接叫他們(聯電)汙點證人,但事實上就是,聯電這麼做,可能未來十年要在大陸找商業伙伴會非常困難,人家認為:你會出賣朋友!」這位律師表示。

侯明孝:就是汙點證人,未來在中國恐難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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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法務部門表示,沒料到美國司法部新聞稿會這樣寫,他們對合作(cooperate )的認知是「配合美國政府調查」,不是「與美國政府合作去調查」。

「那是誤導!」聯電法務長張振倫強調,他否認聯電要和美國政府合作調查起訴晉華。

「司法部講這句話是為了達到他的目標,但(新聞稿)意思變成:聯電要合作去對付中國!我講白一點,聯電廈門廠月產能上萬片,我怎麼可能為了打中國國企、去跟美國合作圍堵中國?」

「那是誤導!」聯電法務長張振倫強調,他否認聯電要和美國政府合作調查起訴晉華。

張振倫解釋,他認知的「合作」,是針對晉華,與三位個人被告,「未來他們(美國司法部)會跟我們的員工談、跟我們要一些文件,我們該給的就會給。但你不能講成我們聯電跟你合作的目的是對付他們,這就不對了,」他說。

張振倫說,美國律師代表寇威爾自2018年被聯電聘任至今,在美國做了許多努力,成功說服美國政府,「這是很艱辛的談判過程,美國原本指控聯電經濟間諜罪、共謀經濟間諜罪、共謀竊取營業秘密等罪,現在只有一個罪名:侵害營業秘密。」

他嘆口氣說:「美國司法部告三位被告和福建晉華案仍會繼續,只是我們聯電從這個案子出來了。」

問:聯電利空出盡了嗎?

外資:接下來與美光的民事訴訟是一大隱憂

聯電董事長洪嘉聰在公司重訊表示,聯電逾三成營收來自美國,最近更與美國公司合作,生產對抗新冠肺炎所需呼吸器中的半導體晶片,「我們很欣慰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

媒體、法人,也紛紛以「利空出盡」形容,聯電股價也因此一度大漲。

然而,看在被聯電員工竊取商業機密的「受害者」——美光眼裡,卻不是滋味。

《天下》取得美光27日提交給法院的文件當中,美光請求法院,快速重啟美光對聯電的民事訴訟審判。

美光在該文件指出,「聯電是利用認罪協議獲得更大報酬(greater rewards),聯電對其認罪協議的公告,沒有提到其尚未支付(未來將)給美光的賠償,聯電市值因此增長逾10億美元。」

美光指出,將在民事訴訟,要求聯電「全額賠償」(full restitution)其損失。

損失是多少?

美光在文件指出,美光被竊取的商業機密,涵蓋的智財權價值最多達87.5億美元(約台幣2625億元)。

因此,美商伯恩斯坦證券在29日發布的報告指出,目前聯電達成認罪協議的刑事案,支付的少量罰款,不能代表美光未來民事訴訟的求償金額。

而且,伯恩斯坦認為,美國司法部新聞稿指出聯電是用合作調查和起訴晉華來交換認罪協議,但聯電15%營收來自中國,這將使聯電在中國處於困境。

里昂證券的侯明孝也認為,兩年內聯電因半導體需求強勁,獲利仍不錯,但民事賠償不可小覷,聯電和美光的民事訴訟,仍是一個尚未解除的隱憂,「要看美光怎麼主張,當初美光主張的損失金額極大,現在,他(聯電)沒有完全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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