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無綫藝人傅明憲92歲的父親傅國梁(藝名傅奇)於前年9月,入稟法庭向前女婿葉劍波及其關連公司追討500萬元借貸欠款。傅國梁今(17日)向聆案官申請要求法庭直接判處對方敗訴,但遭聆案官駁回。聆案官指,縱使葉劍波的抗辯理由無一可信,但由於案件牽涉利息計算方式和金額等《放債人條例》上的爭議,認為較適當的做法是交由法官透過審訊處理,要求雙方押後補充文件。

傅明憲(右)與前夫葉劍波。(資料圖片)

原告傅國梁,兩名被告依次是葉劍波和御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葉劍波一方抗辯時聲稱,他的法律顧問沒有將草擬文件等交給他過目,惟聆案官反駁其說法沒有證據支持,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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