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借錢唔還犯法?】最快方法追數常識懶人包 - 建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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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唔還犯法嗎?報警定循民事追討

閱讀時間: 5分鐘

 

借錢唔還犯法嗎?報警定循民事追討?

 

單純借錢唔還(俗稱「走數」)其實沒有犯法,不屬於刑事罪行,所以警方亦不會受理,亦不會有任何行動可以幫忙追債,但是債主可以循民事法律途徑追討。 

如果閣是債主,可先出律師信要求還錢,逾期不還者則視乎金額處理。

HK$75,000 或以下的錢債糾紛,主要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對方追討的。由於雙方是不用聘請律師,沒有律師費問題。隨金額上升,負責法院的級數都會上升,到時就需要不同的法律費用。

要注意,因訴訟雙方必須要親自出庭指證及抗辯,原告(債主)需負起舉證的責任,預備對方借錢的證據,如借據、合約等,如只有來往的SMS/訊息之類證據,很難證明對方借錢唔還。所以一般親朋之間的借貸,要舉證其實都有一定難度。

 

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方法

1.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登記處,填寫表格1及表格2

2.提交申索書時按索償額,需繳交HK$20-$120

3.閣下會收到法庭的出席聆訊通知書,並依照日期準時出席聆訊。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交申索書收費:

申索額                                                    收費

不超過HK$5,000 :                                   HK$20

超過HK$5,000但不超過HK$25,000 :       HK$40

超過HK$25,000但不超過HK$50,000  :    HK$70

超過HK$50,000但不超過HK$75,000  :    HK$120

HK$75,000以上 – HK$100萬:區域法院;HK$100萬 以上:高等法院

入稟狀送達欠債者後,視乎被告之舉動以及案情之爭議性,可能可以申請直接勝訴的判決 (Default / Summary Judgment)。當債主獲得勝訴後,被告如仍不願意付錢,這時候作為債主的原訴人唯有採取法律行動,例如將債務人的資產出售用以付還欠款。如不知道被告人擁有什麼資產,可先作出口頭盤問 (Oral examination) 將債仔傳召上法庭,並宣誓說明擁有何等資產。

追數的6年大限

追數要注意時限,如果雙方有借據等文件,借錢唔還屬債務違約,根據香港法律第347章《時效條例》,違約當日起就有了「訴訟因由」 (Cause of action) ,而「訴訟因由」一旦過了6年,原告人就不得提告。所以,如果要追數,最好要決定好是否在期限内,找律師,按欠款去不同法庭入稟追討欠債。

債主可以對債仔作出的部份法律行動: 

 

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Writ of Fieri Facias) :

通常在欠債人擁有汽車、傢俬、辦公室設備、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時使用。這會任命執達吏 (bailiff)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Garnishee procedure) :

如果欠債人在銀行有存款,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可令銀行直接向債主付款還債。

押記令 (Charging order)、賣樓令 (Order for sale ):

這種方法常常在欠債人擁有土地或物業時使用。當債權人獲得絕對的押記令後,欠債人的物業會成為有利於債權人一方的衡平法押記,下一步就是申請將該等物業出售以償還欠款。

禁止令 (Prohibition Order) :  

法庭頒令禁止欠債人離開香港

停止令 (stop notice) 及限制令 (restraining order):

防止欠債人將用以還款的資產轉讓,或從事證券交易。有些情況下,債權人可申請強制令 (injunction),防止欠債人將資產調離香港,或以其他方法處理資產 , 以逃避債務。

破產或清盤令 (Bankruptcy or Winding up) :

將欠債人資產變賣套現,所獲得之款項將會分發給各債權人 (俗稱「債主」),以作償還所有或部分債項。於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之部分收入亦會被用作償還債項。

早有預謀借錢唔還錢、捲款潛逃或犯欺詐罪

前文已解釋,借錢唔還大部份情況下只能透過民事方法或追討,但亦有例外。如果可以證明債仔是明知自己無能力還款仍去借貸、有錢故意不還、甚至早有預謀捲款潛逃,則可以控告其干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

在現實中,亦有財務公司曾以欺詐的罪名,去控告那些,企圖在取得貸款後短時間內破產,避債的債仔。或許,貸款機構或者未能成功阻止債仔申請破產,債仔成功獲批破產令,但貸款機構依然可以用欺詐罪去對他作出指控,並成功地經公訴罪成後被判以刑事罪名成立。

借銀行/財務公司(財仔)唔還錢有咩後果?

親友之間的欠債,一般可以私下(傾掂數),免得對簿公堂。但欠銀行/財務公司錢,當然沒有親友那麽好相處了。在密密麻麻的,很多人都不願看的貸款合約條文中,必有列明申請貸款者需要主動申報負債情況,否則貸款方有中止合約及控告的權利。

基於上述的條款,無向貸款機構詳細和完整地披露負債情況,即是故意隱瞞本身有其他債務,而且數目可能已經超過償債能力,貸款機構就可以作出欺詐指控。因為知道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貸款機構絕對不會批出貸款的,故債務人這行為屬於欺詐。

財務公司的審批較銀行寬鬆,有時為了簡化程序,未能即時核實債務人的實際負債情況,會要求借貸者簽署文件,承諾不會在短期內申請破產,以免有人利用破產走數。所以,如果借貸者一旦在短時間申請破產,即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仍然作出不實陳述和簽署,符合欺詐的定義。

實在還不到錢,怎辦?

其實也不用太擔心被控告欺詐,只要一直有還款,證明有能力還債,只是因為突發情況,如突然失業、受傷或染病無法工作、因故被凍結資產等,才會拖數甚至破產,那即使曾簽署承諾不申請破產,亦可成為抗辯理由,未必會構成欺詐。而且除破產外,亦可以考慮用結餘轉戶、債務重組的方法先還清一部份欠債,集中處理債務。

追數公司的不合法手段,委託的債主都有刑責

有債主覺得,要不斷上庭,又要舉證十分麻煩,便找追數公司代收。若委託了追數公司就要小心。如追數公司合法地追債,如定期致電債仔、寄收數信予債仔、上門家訪提醒債仔償還款項等,當然沒問題,但某些追數公司會用極端手段,如貼街招、淋紅油等騷擾方法追數,委託的債主有可能要負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因為如果已知道催收人士會做出一些不當行為,仍未採取合理措施阻止,債主本身也是有責任的。

所以,想向親友以法律途徑以外的方法追回欠債,其實是有一定風險的。 

債仔或擔保人,遇上追數公司不停打電話滋擾或說粗口、態度欠佳,他們未必違法,報警警方也未必受理。但若向無牌財務公司借貸,他們又僱用了不守法的收數佬說出恐嚇性語句,如「唔還錢就燒你屋企、搵人打你,斬你!」,甚至淋紅油、塞鎖匙孔等,便涉及恐嚇,可報警處理,但警方都只可先記錄在案,再作調查,期間滋擾恐嚇仍難避免。為了不要令家人受不必要滋擾,謹記「還得到先好借!」

債仔或擔保人逾期不還,通常會遇上追數公司經常性的電話滋擾,而且態度惡劣。無牌的財務公司甚至會說出恐嚇性語句,如「不還錢放火燒屋」,「揾人打你,斬你」之類,更甚者,如淋紅油、塞鎖匙孔等,遇此等情況,雖可報警處理,但警方都只可先記錄在案,期間滋擾恐嚇仍難避免。所以為免家人受不必要滋擾,借錢前應謹慎考慮清楚。

謹記勿亂借

無論是問人(親友或機構)借錢,或借錢比人,都應謹慎考慮才作出決定。

遇到經濟困難,想盡快獲得現金以解燃眉之急,都不應該向不法財務機構或中間人借錢。他們的極高息率及不平等貸款條款,債務越滾越大,會令閣下的財務狀況雪上加霜。另外,如拖數,前文提及過他們的追數手段,也是十分令人困擾的。為保障自己及家人,應向持牌受監管的機構借款,即使對方追數都會使用合法途徑。

如果決定借錢比親友,要有心理準備可能很難收回全數,甚至收不回。畢竟追數傷感情。若最後決心要追數,證據就要準備充足。最好要立借據,說明何開始借款時間、何時還款、息率多少等,並付上雙方簽名作實。不要以為有訊息及銀行過數紀錄就可當作證據。

另外,若親友財務紀錄尚可,可建議他向銀行貸款,但記得不要隨便當上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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