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監理科技(RegTech)?

採訪、撰文◎侯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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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專任副教授


金融科技趨勢模糊了原本劃分明確的金融業務界線,也將各種新技術帶入法遵、監理的領域。讓金融業者為了達成法遵要求,不得不提高法遵人員、治理、風險管理的成本,各種因素催生出監理科技(Regtech)一詞。

隨著監理沙盒機制的通過,很多人都把重心關注在——誰會進入沙盒?多少人會進入沙盒?進入沙盒要有什麼樣的條件?這些問題可以明顯讓我們感受到金融業確實已進入了另一個階段。過往談發展金融科技,想要怎麼做全憑公司意志,但接下來就與監理官有關係了,因為不管業者有多少的創意與想法,只要主管機關不點頭,創新也無法進行。

也就是說,不管金融科技如何發展,監理科技(Regtech)勢必也得跟上腳步。監理科技一詞本身有很多涵義,目前在定義上是各有各的解讀,本期專欄我想說清楚Regtech一詞的涵義,以及與我們有何切身相關?

 

監理科技的3種定義

傳統上來說,科技的發動會由金融業者或主管機關來進行。業者會想用創新科技來解決現有經營所面臨的問題,我們通稱為金融科技,而主管機關也會想用科技工具來解決傳統監理的問題,但真正Regtech的範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

先談第一種定義,主管機關一直以來為了掌控市場做了很多事情,業者為了配合這些規定,如製作很多監理報表,花很多時間來解決主管機關提出的各項監理要求,因此產生了許多所謂「經營痛點」。而業者為了解決被管理的問題,除了要應付監理官的要求,在不能影響正常的營運狀況下,必須運用最有效率的方法,因此大量借助資訊科技來因應法規的需求與變化,以解決法律遵循問題,由業者發起以科技方法解決被監理問題,就是Regtech的一種定義,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會將Regtechㄧ詞,翻譯為「法遵科技」的原因。這其實是最常見,也是最狹隘的定義。

第二種定義,是指監理官以科技監理工具,解決傳統監理問題。以金管會為例,從成立開始到現在,人力並沒有大幅的增加,所使用的監理工具還是保持著「懷舊」狀態,因為主管機關不像業者有經營上的壓力,必須隨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再加上政府的預算有限,其改變的速度很緩慢。但隨著金融市場不斷改變、複雜程度加劇,或是新型態事物出現,監理效率就會變低,甚至產生監理事故無法掌握的窘境。當過往傳統的工具已經無法掌握市場的變動,主管機關就會產生像業者一樣的需求,也就是必須尋求有效率的科技監理工具,並善用這些新科技來解決舊的問題,這是Regtech的另外一種定義。

這類的事情如果不解決,長久來看是很麻煩的,因為若主管機關所使用的工具還是老舊的狀態,儘管業者很先進,還是要配合主管機關傳統的監理工具,也就連帶降低了業者的工作效率。這確實是一大問題。

第三種定義,是指監理官運用傳統監理工具監理金融科技活動。我認為此定義下的Regtech是現階段最重要的。起因於現在很多金融機構會去做很多創新,監理官如何讓這個創新變成一種可能?變成可能後又該如何去進行管理?

這部分我們最為熟悉的是監理沙盒制度,其實不管看金管會還是其他國家,在管理監理沙盒都是用非常傳統的方法,如開委員會審查、用觀察的方式等,金管會沒有用任何的科技去監管新科技的作業模式。

監理沙盒也可以看成是一種Regtech,透過制度設計讓監理官更有可能看懂業者在做什麼,而不是因為不瞭解而禁止,如果沒有沙盒機制,儘管已經有很好的技術,可能在監理官搞不懂業者要做什麼,導致雙方的認知落差很大,讓所有的創新與技術的發展胎死腹中。所以如何協助監理官能夠瞭解業者全新的經營方法或模式,此部分是目前最重要的關鍵。

 

開放「可被觀察」或「共同合作」的管道

業者在發展金融科技時,需要同時開放一個「可被觀察」或「共同合作」的管道,目的是讓主管機關瞭解業者到底在做什麼?運作的風險有哪些?以便讓監理官時時保持清楚狀態下,金融科技發展才有上路的可能。否則主管機關傳統的監理狀態,很有可能會變成業者在發展金融科技時的障礙。好比在賣飛機前,賣家必須同時提供飛行模擬器一樣,藉此讓買方瞭解性能與功能,透過練習而熟悉,放心後才會有下訂單的可能,這是同樣的概念。所以,未來當我們在發展金融科技時,要兼顧監理科技,要進行調頻與對接,讓主管機關看的懂,才有共同發展的未來。

上文提到的三種監理科技定義,彼此間相互連動,就好比,監理官對金融科技的發展並不是很熟悉,理所當然未來他們在訂定法規時,就會訂定出不合時宜與潮流的規定,直接造成業者的法遵成本增加,所以未來必須讓監理官進入到業者的思維來,大家彼此合作與發動,最終一起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