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搶轎遭阻貼文「警拿槍」挨告 法官:誤認電擊槍免罰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今年4月大甲媽遶境行經彰化,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率員著政黨背心接轎,疑似違反約定而與警方發生衝突,陪同接轎的本土劇女星張懷媗,也陷入推擠混亂場面,事後她在個人臉書貼文,指稱「警察竟然拿著槍指著兩個小孩」、「小弟弟直接被警察壓到旁邊瘋狂電擊」等語,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嫌移送,法官認為,手槍與電擊槍外觀相似,加上現場有民眾被壓制,誤認在所難免,張女發佈貼文未有虛構意圖,裁定不罰。
判決書指出,張懷媗在今年4月9日至10日期間,於個人臉書粉絲專業,發佈3則貼文指控:「警察怎會直接毆打未成年的孩子」、「小弟弟直接被警察壓到旁邊瘋狂電擊」、「警察居然拿槍指著2個孩子」等語,其事後遭人檢舉,意圖抹黑員警不當使用槍械,因此遭警方依違反社違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移送,依法判處罰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張懷媗辯稱,她當天要去迎媽祖,當時站在穿統促黨背心的人群後面,準備拍攝迎接大甲媽祖鑾轎的過程,突然人群開始暴動,看到警察朝人群使用辣椒水及手持深色棍棒追打身穿黃色上衣的人群。
同時,她也在現場聽到有人說李家葳的女兒被警察打到暈倒在地、有人被電擊。她趕緊陪李家葳女兒就醫,李的女兒一直強調警察有槍,且後來她也在影片中看到警察有拿出槍對著已經被壓制在地上的男生,後來,她經警方告知才知道這是電擊槍,她也說,有看到警察拿棒子打人,有小弟弟和小女生倒在地上等語。
警方出庭作證表示,獲報當天有人要搶轎,且依規定,現場沒有打滿三劑疫苗的人不能去接轎,在警方維持秩序過程中,副分局長被推倒受傷,所以警方才會壓制群眾,張女指稱很像槍的東西其實是電擊槍,外觀像真槍,實際上沒有子彈,接觸到會有觸電的感覺,當天亦有使警棍和辣椒水等語。
法官審理時認為,制式手槍與電擊槍外觀相似,若非對於槍枝有認識之人,誤電擊槍為真槍乃在所難免,且無法確認張女發布貼文當下,是否知道警方是持電擊槍而非真槍,且從影片內容可證,警方確實有持警棍、電擊槍壓制現場暴動的人群情況,可知張女發佈的個人感受與評論,並非完全沒有事實根據,難認有出於憑空捏造、虛構不實謠言的意圖。
法官也說,張女的貼文尚未達到「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構成要件程度,依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