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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成功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僱主接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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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三日)表示,「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通知第二批超過82 500名成功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涉及工資補貼115億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超過480 000人。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透過電郵及手機短訊通知成功申請人。申請人可登入「保就業」計劃查詢網頁(enquiry.ess.gov.hk)查察申請結果。

  發言人表示:「如申請人接受申請結果,請在通知發出起計兩天內透過查詢網頁確認接受結果,以便秘書處安排盡早發放工資補貼。」
   
  發言人表示:「連同首批20 000僱主,『保就業』計劃已向共約102 500名僱主批出『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涉及187億元的工資補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約77萬名。我們會在發放工資補貼後,在『保就業』計劃專用網站公布有關僱主的名單和相關資料。」

  第二批獲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82 500多名僱主中,有約5 600名僱主(7%)未能履行「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的一或兩項承諾,即未有於六月及/或七月把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及/或在相關月份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二○二○年三月無論當時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上述5 600名僱主中約5 000名在六月及/或七月實際受薪僱員少於其承諾人數,但當中絕大部分(約4 300名僱主)減少了一至兩名僱員。政府需要向這批僱主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及/或有關罰款,涉及金額約4,800萬元,佔至今批出的第二期工資補貼0.4%,款項將在向相關僱主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
   
  發言人重申:「若秘書處認為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於該補貼期(即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內裁減其公司/機構內僱員數目的幅度龐大,而該僱主又未能證明並使秘書處信納其有意聘請僱員以取代被裁減的僱員及/或重新聘請被裁減的僱員,或未能就其裁員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取回該僱主第二期的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工資補貼。」
 
2020年9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