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第二期首批成功申請僱主接獲通知 跳至主要內容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首批成功申請僱主接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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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九月十七日)表示,「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於昨日(九月十六日)通知首批 20 000名成功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涉及工資補貼 72 億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近290 000。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透過電郵及手機短訊通知成功申請人。申請人可登入「保就業」計劃查詢網頁(enquiry.ess.gov.hk)查察申請結果。
 
  發言人表示:「如申請人對申請結果沒有異議,請在通知發出起計兩天內透過查詢網頁確認接受申請結果,以便秘書處安排盡早發放工資補貼。」
 
  首批獲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幾乎所有亦於第一期獲批補貼,當中77%並無違反「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的兩項承諾,因此亦無須向政府繳交罰款或收回補貼,另外,合共23%於六月或七月未有把領取的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或其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二○二○年三月無論當時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及/或要求有關僱主繳付罰款。有關款額將在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在需要扣除補貼的首批僱主中,97%僱主被扣除的補貼金額佔他們於六月或七月所得的補貼金額少於5%。
 
  發言人提醒:「若僱主對申請結果有任何疑問,必須在通知發出起計七天內透過上述查詢網頁提出要求檢視申請結果。一經提出檢視申請結果要求,工資補貼將會暫緩發出,直至完成檢視為止。若申請人未有按時提出檢視申請結果的要求,該申請結果將成為最終結果,秘書處將不會接受任何逾期提出檢視申請結果的要求。」
 
  另外,就第一期補貼期最後一個月(即二○二○年八月)的強制性供款而言,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要求,僱主須於二○二○年九月十日或之前為僱員供款。不過,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政府將接受強積金受託人以僱主於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已繳清的二○二○年八月強積金供款或所提交的相關資料,作為強積金紀錄證明書(證明書)的紀錄,以核對有否裁員。
 
  由於強積金受託人需要時間處理相關資料,僱主須與其強積金受託人聯絡,確保其強積金受託人能於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處理該僱主的強積金供款及其他相關資料,使該等資料能反映在二○二○年八月證明書上。如僱主未有及時向強積金受託人作強制性供款或提交相關資料,有關僱員將不會被納入二○二○年八月的證明書所顯示的受薪僱員總數及「有關入息」/有關工資。若證明書顯示僱主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的「有關入息」/有關工資少於當月的補貼金額,或有支薪的僱員總數少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有關僱主將須向政府退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額或繳付罰款。
 
  至於就第二期補貼期(即二○二○年九月、十月及十一月)的強制性供款,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要求,僱主須分別於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日及十二月十日或之前為僱員供款。
 
  如有其他查詢,申請人可以申請編號及密碼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customerservice.ess.gov.hk)聯絡「保就業」計劃代理人作跟進。申請人亦可電郵至enquiry@employmentsupport.hk,於辦公時間內致電熱線1836 122或預約前往以下任何一個服務處查詢。

* 北角服務處:北角電氣道180號百加利中心1701室
* 觀塘服務處:觀塘創業街25號創富中心2507室
* 荃灣服務處: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455號華懋荃灣廣場1206室
 
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0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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