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公布第二批領取工資補貼僱主名單及發放第四批工資補貼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公布第二批領取工資補貼僱主名單及發放第四批工資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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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表示,「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在計劃專用網站(www.ess.gov.hk)公布第二批已領取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工資補貼金額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發言人表示:「今天公布的第二批僱主名單有超過80 000名僱主,涉及約109億元工資補貼(涵蓋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超過450 000。」
 
  此外,秘書處亦已透過電郵及手機短訊通知第四批近10 000名成功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涉及工資補貼約51億元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近226 000。有關僱主可登入「保就業」計劃查詢網頁(enquiry.ess.gov.hk)查察申請結果。
 
  發言人表示:「如申請人接受申請結果,請在通知發出起計兩天內透過查詢網頁確認接受結果,以便秘書處安排發放工資補貼。」
 
  計及第四批僱主,「保就業」計劃合共向約135 000名僱主批出第二期工資補貼,涉及合共近370億元補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約156萬名。秘書處已完成處理近87%第二期的僱主申請,並會繼續處理餘下約21 000份申請,以期盡快完成計劃第二期的審批工作。
 
  發言人表示:「『保就業』計劃下設有適當的監察機制,並適時在網頁上載已領取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及相關資料。若僱員和公眾發現有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可向秘書處舉報。秘書處及其代理人會跟進所有舉報及投訴個案。」
 
  「若經調查後發現有僱主向政府、秘書處及/或其代理人作出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獲取計劃下任何補貼,該僱主可能會被刑事檢控。」
 
  在上述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約135 000名僱主當中,約21 000名僱主(16%)未能履行計劃第一期的一或兩項承諾,即未有於六月及/或七月把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及/或在相關月份有支薪的僱員人數少於二○二○年三月無論當時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政府需要向這批僱主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及/或有關罰款,涉及金額約2.8億元,相等於第二期四批工資補貼的0.8%,款項會在向相關僱主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上述21 000名僱主中,約97%(20 400名)在六月及/或七月實際受薪僱員少於其承諾人數,當中約四分之三(約15 600名僱主)減少一至兩名僱員。
 
  發言人重申:「若秘書處認為獲批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於該補貼期(即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內裁減其公司/機構內僱員數目的幅度龐大,而該僱主又未能證明並使秘書處信納其有意聘請僱員以取代被裁減的僱員及/或重新聘請被裁減的僱員,或未能就其裁員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取回該僱主第二期的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工資補貼。」
 
  此外,秘書處已合共向約10 000名合資格自僱人士批出7,500元一筆過資助,涉及資助額約7,500萬元。



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