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送代辦件給付金額一律採匯撥要保人帳戶方式處理。
一、要保人及被保人可簽妥借據,委由親友「委託代送」至各地服務據點臨櫃送件,親友(代送人)仍需提供雙證件正本且其一為身分證進行確認。
二、業務人員、要保人/被保人以外之第三人臨櫃代辦件,應攜帶:
1.代辦人雙證件,雙證件須為正本且其一為身分證。
2.要保人/被保人雙證件,雙證件須為正本且其一為身分證。
3.要保人存摺影本(或事先抄錄其帳戶帳號)。
4.代辦代送委託書(委託人需親簽)。連結下載委託書
三、要保人/被保人亦可填寫經公正第三人認證(註)之授權書申請代辦,授權書內容應明示如下:
1.辦理國泰人壽XX商品、保單號碼及申請項目。
2.載明委託人與受託人之姓名、ID及關係
註:所謂公正第三人國內如法院;國外如大陸地區之海協會、美國經濟文化辦事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