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DSE 9 - 2) 以下都是吸引旅客來港的有效方法,試就它們的成效排優次,並達成共識。
題型分析:協商題(達成共識 / 趨向共識的意向 :比較原則、求同存異,縮窄分歧)
1. 吸引旅客來港 (目的) -> 面對區域内 / 國内其他城市的挑戰 (如:上海;新加玻;深圳;廣州;台北等) -> 「紐倫港」 /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受到威脅;(背景)
2. 試就它們的成效排優次 -> 三者均能吸引旅客來港 (成效) -> 除目的以外,還有什麼原則可評估成效;(如:可行性、獨特性、相關政策能否配合等);
3. 增設大型商場 / 推廣綠色旅遊 / 舉辦巨星匯演 (共性:三者均為吸引旅客來港的有效方法)
增設大型商場:指在香港某地方興建大型商場 -> 香港作為「購物天堂」,增設大型商場作為旅行熱點,吸引旅客來港;(案:獨特性(香港早已擁有多個大型商場,如:時代廣場、奧海城、金鐘廊等)增設大型商場獨特性欠奉、相關政策(領匯)能否配合、對小型商舖的影響等)
推廣綠色旅遊:香港政府在1976年制訂《郊野公園條例》,規範郊野公園的土地用途。目前全港已劃定了24個郊野公園,總面積達43,455公頃,佔香港約四成(39.6%)的土地面積,郊野公園每年吸引遊客約1,200萬人次。 -> 箇中獨特的生態系統(如:印度太平洋駝背豚、盧氏小樹蛙、招潮蟹等)能作為旅行熱點,吸引旅客來港;(案:獨特性(香港獨特的生態系統)、相關政策 / 法律 能否配合(《郊野公園條例》)、對固有的生態系統影響(如:干擾生態系統、將自然環境商品化使人失去對自然的情感[補自然之不足,贊天地之化育 - 唐君毅<與青年人談中國文化(節録)>]等)
舉辦巨星匯演:指在香港某地方舉辧不同巨星(本地 / 國際)同台演出的綜合匯演 ->如:香港貿易發展局主辦的美食博覽中的巨星匯演;2003 年,由香港美國商會建議主辦的維港巨星匯,香港特區政府撥款1億港元舉辦的大型表演活動,包括香港及外地多位歌手及樂隊演出多場演唱會。(案:獨特性(不同巨星(本地 / 國際)同台演出)、公帑運用是否合理等)
2. 量度三個吸引旅客來港方法的成效之條件 / 因素 (原則);
3. 比較三個吸引旅客來港方法何者更貼合原則。(達成共識)
在座各位午安,香港一直被譽為「東方之珠」及「紐倫港」 ,反映香港在國際金融和旅遊業的地位。然而面對近年由區域内 / 國内其他城市的挑戰 (如:上海;新加玻等),香港的吸引力漸被轉移。有見及此,增設大型商場、推廣綠色旅遊和舉辦巨星匯演三個方法均能有效吸引旅客來港。究竟三者的成效優次又如何呢?為了使今天的討論有更一致的理解,我建議我們不妨先就衡量三者的成效提出不同準則,再由三個方法在不同方面的影響作出比較。我認為今天要三者的成效優次,必須要考慮到……(條件)……,故此,我會……(優次)……,而我會以……(分析層面)……。我會在稍後自由發言部分再加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