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 - 增加法定假日
跳至主要內容

增加法定假日

由2024年起,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新增為《僱傭條例》下的法定假日。

2024年的法定假日列表載於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latest_holidays2024.htm

由2026年起,法定假日會進一步逐步遞增至17天:

年份新增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日數
2026年起復活節星期一15
2028年起耶穌受難節16
2030年起耶穌受難節翌日17

《僱傭條例》下其他與法定假日有關的條文維持不變:

  • 《僱傭條例》下所有僱員(包括家庭傭工),不論每星期工作時數多少及服務年資長短,均可享有法定假日。
  •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假日,俗稱「買假」。
  •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如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僱主須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俗稱「補假」。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四章:休息日、法定假日及有薪年假

其他資料

其他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