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英美經紀人制度發展成熟,分工細密,又逐漸衍生出各司其職的經紀人。一般我們說 literary agent,指的是「幫作家找到國內出版社」的經紀人,也可稱之為 primary agent(作家的主要經紀人)。除了國內出版,經紀人還會賣海外版權和影視版權,這時就會需要其他合作夥伴的幫助,例如各國都要有一個負責打理當地語言授權的經紀人,稱之為 sub-agent(次級代理)。我們一般講到的「版權代理公司」,就是國外出版社/經紀公司在中文地區的 sub-agent。由於 sub-agent 難免有「地位較低」的意味,現在也有很多人改稱之為 co-agent,表示雙方是平起平坐的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