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困企業紓困 員工薪資、水電費皆有補貼減免

台北市 / 黃育仁 綜合報導

為持續協助服務業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所帶來的營運衝擊,經濟部於今(10)日行政院記者會說明加碼擴大協助方案,針對艱困企業加碼提供員工薪資補貼、營運資金補貼,並提供水電減免、緩繳;融資協助部分,除了原推出的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及振興資金利息補貼,對於在地店家,將啟動財務顧問在地服務,協助內需服務業度過難關。

營業額衰退50%企業 政府補貼員工薪資

為提振內需服務業,經濟部加碼補助營業額受疫情衝擊嚴重之「艱困企業」。凡有稅籍登記的企業,營業額衰退達50%者,為保住員工就業,政府補貼「艱困企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正職員工4、5、6月每人經常性薪資之4成,每月上限2萬元,但雇主不得實施減班休息、裁員及減薪超過該員工薪資2成;另為顧及雇主營運成本,政府補貼一次性營運資金,以企業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計算。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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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提供)

營業額減15%以上企業 水電皆有減免

有關水電費減免部分,經濟部對受疫情衝擊嚴重之「艱困企業」加碼減免。營業額減少達15%的企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九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7,000元、低壓用戶電費減免上限1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的企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七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2萬元、電費30萬元。此外,電力高壓用戶申請暫停部分容量即減收基本電費,於110年6月30日前申請恢復則免收供電設備維持費,營業額減少達50%的企業,每一電號再減免30%電費,每月減免上限300萬元。

為了讓水電費緩繳減免程序更便民,受疫情衝擊企業的水電費,將由水電公司自動辦理緩繳減免,用戶無須申請。受疫情衝擊企業,水電費緩繳期限延長至4個月,亦不需向水電公司申辦,但電力高壓用戶電費需向台電地區營業處申辦,當期電費均分四期,每月繳付一期。上開水電相關措施適用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若有相關疑問,企業可逕洽1910(台電)與1911(台水)專線。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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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貸款、問題 皆可撥1988協處

在融資協助部分,企業若有申辦紓困貸款相關問題,可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或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聯輔基金會(0800-219-666)洽詢。另外,為就近服務在地業者,經濟部將啟動財務顧問團提供一站式服務,主動協助全國221個商圈及401個市場與夜市,到場進行財務診斷、開立受影響證明、協助準備資料與陪同到銀行送案,幫助需要紓困的小店家與攤商。

面對疫情對內需服務業造成的衝擊,經濟部擴大補貼員工薪資、企業營運資金及水電費緩繳減免等,期能加大、加快、加碼協助國內產業,以減輕企業負擔,並維持就業穩定。若有紓困相關疑問,可撥打經濟部「1988(一救發發)」紓困振興專線,經濟部將全力協助企業及員工共度難關。

(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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