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保證續保≠一定續保 保險公司有權拒絕?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博客 - D210617

【醫療保險】保證續保≠一定續保 保險公司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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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6/17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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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保證續保≠一定續保 保險公司有權拒絕?

近月,內地推出新政策,規管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等字眼,結果令不少短期健康保險紛紛下架。針對續保,中港兩地不少保險產品,均會用到類近的字眼,讓客戶以為可以得到長期保障。事實上,所謂「自動續保」、「承諾續保」、或者香港醫療保險常表述的「保證續保」,有沒有鮮為人知的魔鬼細節?對於打算長期投保醫療保險的讀者,如何避免突然被拒保?那麼內地的新政策對香港有沒有值得借鏡的地方?今天10Life就跟大家探討一下。

內地短期健康險不可用「自動續保」等

內地的短期健康保險的保障年期一般是在1年或以下。過往,內地部分保險公司取巧以「自動續保」、「承諾續保」作招徠,令人將短期健康保險誤當作長期產品;但是,於續保時,受保人仍可能再被要求出示健康報告,又或者,當產品賠償金額一旦超過預期,保險公司便停售產品,令受保人無法續保。

為免誤導消費者,於今年1月中,中國銀保監會發佈《關於規範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內地的保險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等表述,甚至加上「不保證續保」條款。而不符合《通知》要求的產品更須於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銷售。另外,保險公司被要求披露短期健康保險的綜合賠付率指標,讓客戶衡量產品會否長期銷售。

港醫保設「保證續保」消費者可安心嗎?

香港的醫療保險一般的保障期為1年,亦常標榜「保證續保」,讓受保人可續保至指定年齡,期間,受保人當然需依時繳交保費,即使曾作出索償亦毋須再核保。

但是,「保證續保」依然未必適用於停售的產品。若保險公司因計錯風險、醫療保險索償超出預期以致虧蝕等原因,仍有權將產品下架,拒絕受保人續保。屆時,若投保人身體狀況有異、或曾經索償,想重新投保亦未必容易,可能被加上不保事項或額外附加保費。此外,「保證續保」亦未必等於保障內容相同,當產品盈利不足時,保險公司依然可於保單周年日之前發出通知,調整、修訂或變更保單的保障內容,令消費者權益受損。

相對於一般醫保,「保證續保至100歲」的自願醫保顯然較有規範。除非保險公司不再獲《保險業條例》授權承保、或終止與政府註冊為自願醫保的產品提供者、或者受保人書面通知不續保,否則,保單皆可自動續保,保險公司於續保時不能任意刪減或調低其自願醫保的保障或保額。與一般醫保比較,自願醫保條款對消費者較有利(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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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中港兩地的保險產品不盡相同,但我們密切留意本港監管機構會否對「續保」相關字眼加強規範,尤其是一般的醫療保險(非自願醫保)。雖然現在香港的醫療保險仍可使用「保證續保」等用眼,但消費者仍要留意當中的限制,例如產品停售時的安排。早幾年,不少內地人都投保香港的醫療保險,但也不要忽略兩地法規上的差異。

 

以上資訊由10Life提供,更新至2021年6月9日,僅供參考,絕非銷售提議。  

【文章來源:10Life;原題:保證續保係美麗誤會?內地醫療保險「自動續保」字眼受規管 香港會否跟隨?,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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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10Life

欄名 : 保險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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