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以巴衝突首先要弄清楚,誰是「正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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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放在聯合國決議框架,由於這個案件發生在東耶路撒冷,而不是約旦河西岸,這就更難以指責以色列為「非法」。這個地理的區別極為重要。
引發以色列和哈瑪斯衝突的土地糾紛,誰是正義方?
兩星期前,以色列和加薩地帶的哈瑪斯發生衝突,成為國際新聞最熱門的事件。持續11天後,在埃及(和背後發功的美國)的調停下,雙方宣佈停火。以巴衝突首先要弄清楚,誰是正義的一方。
從長期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間的恩怨說幾天也完不了,大可不要從頭說起。
從中期看,以色列不但實際管轄東耶路撒冷全部和約旦河西岸的大片領土,而且還通過建立猶太人定居點,「蠶食」這兩處土地,而巴勒斯坦處於分裂狀態,阿巴斯(Mahmoud Abbas)為首的法塔赫(Fatah)在約旦河西岸,哈瑪斯在加薩地帶,互不相讓。巴勒斯坦不但建國困難重重,還面對土地流失的焦慮。
從短期看,以色列一方的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港譯「內塔尼亞胡」)和哈瑪斯都有通過挑起衝突而達到鞏固勢力的誘因。最直接的衝突源頭,似乎還是一宗土地糾紛。
這宗糾紛發生在東耶路撒冷。在國際傳媒的報導中,都是「以色列把阿拉伯人從世代居住的住房趕走」的敘述方式。在中文媒體中,也大規模採取了這種論述。比如一些媒體評論把這個糾紛一口咬定為巴勒斯坦人「被不打招呼直接暴力從世代居住、合法擁有的土地與房屋中驅趕出去。」
然而,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細節(文章本身也是這種論調),對錯卻並非如此非黑即白。案例情況大致上是這樣的。
早在19世紀鄂圖曼帝國統治時期就有猶太人在當地買地。發生糾紛的那塊地(謝赫賈拉,Sheikh Jarrah)位於東耶路撒冷,是1876年猶太人真金白銀地向當地的阿拉伯人買的。1947年,聯合國181號決議規定以巴分別建國,耶路撒冷屬於聯合國管理的特殊地區(「耶路撒冷獨立個體」,Corpus separatum)。但當天阿拉伯人就發動第一次中東戰爭進攻以色列。1948年,約旦占領了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岸)。
佔領東耶路撒冷之後,約旦政府對原有的土地契約翻臉不認人,猶太人持有的土地以「敵對人財產」之名被沒收,原先居住的猶太人被「從世代居住的住房趕走」,土地由官方「約旦敵對財產保管人」管理。約旦在1956年建立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人)社區,入住的巴勒斯坦人向「約旦敵對財產保管人」交租。
1967年,阿拉伯國家再向以色列發動第三次中東戰爭。在這場又稱為「六日戰爭」的衝突中,以色列攻下東耶路撒冷(和其他地區)。1970年,以色列立法規定在東耶路撒冷上的猶太業主,有權取回被約旦非法掠奪的地產。於是,這塊地的產權又重新判給原先的猶太人業主。
然而,猶太人業主也沒法把土地要回來,因為巴勒斯坦人一直在上面住,打官司也沒法讓他們離開,只能向這些居住者收租。2001年,業主轉手賣給另一個猶太人的定居點組織(Nahalat Shimon settler association)。這類定居點組織的能力和態度都強硬得多,他們重新開始打官司,要求租住的阿拉伯人搬走,這塊土地的爭議開始激化。
2008年,地方法院判定阿拉伯人勝訴,只需付租金就可繼續居住。但這時,阿拉伯人又拒絕付租金,轉而說自己才是真正業主。於是官司再起,但性質從「永租權官司」變成了「產權官司」。2009年,法庭判決猶太人勝出。
糾紛在不斷上訴和談判搬遷之間過去多年,一部分人搬走了,但還有少部分「釘子戶」。今(2021)年5月初,預計最高法院將作出的最終裁決會有利猶太人。但由於事件敏感,最高法院宣佈將推遲判決一個月,留出時間作最後考慮。但這無法阻止因此而誘發的一系列衝突,並最後導致哈瑪斯用火箭彈襲擊以色列,挑起雙方戰火。
由於牽涉時代久遠,又經過複雜的國家/政權變遷,這類土地的法律問題相當複雜,否則也不需要打官司這麼多年,何況還加上敏感的民族衝突問題,及以色列蠶食土地的背景,更增其複雜性。
然而顯而易見,就事論事,沒有任何一方毫無疑問地的「合法擁有」這些土地和房屋,否則官司不需要打這麼多次、這麼多年。
況且,若真是「猶太人不講道理地驅趕阿拉伯人」,那麼憑藉國家暴力,直接驅趕絕對用不了幾十年時間。其實打這麼多年官司,即便對猶太人定居組織一方也是巨大的負擔。更何況,以色列法院都曾判阿拉伯人勝訴,這說明以色列法律並非一味袒護猶太人。同樣,最高法院還專門推遲判決,非常慎重。
有人認為,這個事件應放入以色列在東耶路撒冷和約旦河西岸建立定居點的背景下。先聲明,筆者不支持以色列擴大定居點的做法。然而,即便放在這種框架,此事的對錯也不那麼分明。
目前認定以色列「非法占領」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聯合國安理會決議242號(1967)。然而在該決議中,對以色列占領領土的表述為第一條:
「認為履行憲章原則,必須於中東建立公正及持久和平,其中應包括實施下開兩項原則:(一)以色列軍隊撤離其於最近衝突所佔領之領土;(二)終止一切交戰地位之主張或狀態,尊重並承認該地區每一國家之主權、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與其在安全及公認之疆界內和平生存、不受威脅及武力行為之權利。」
這裡第一項原則的英文為「Withdrawal of Israel armed forces from territories occupied in the recent conflict.」,這裡沒有用上定冠詞「the」,也沒有用上「all」等指代「所有」最近占領衝突的領土的詞匯。這意味著,該條款並不要求以色列軍隊從「全部」新占領的土地上撤退。這是在通過決議時專門留下來的「模糊地帶」(如果不這麼表述,當時就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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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高雄市啟動國際城市級對話,共享永續低碳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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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主辦首屆《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集結國際永續行動組織、城市代表於一堂,從能源轉型、低碳城市、氣候行動等永續議題,響應COP28「終結化石燃料」的全球性決議,攜手國際夥伴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更進一步。
日前高雄市政府主辦的《2024 高雄智慧城市展》於高雄展覽館盛大開幕,超過500個國內外的政府、企業、組織齊聚一堂,聚焦「數位與綠色雙軸轉型」(Digital and Green Transformation),展示永續城市、智慧治理等解決方案。展會揭幕次日,本屆高雄智慧城市展的重頭戲之一──《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也在陳其邁市長的致詞中展開。
本次論壇邀請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城市網(CityNet)、世界電子化政府組織(WeGO)等致力於永續行動的國際組織響應;再由杜拜、菲律賓、科索沃、日本、韓國、史瓦帝尼、斐濟等國際代表發表不同城市的行動經驗,交流最新的淨零技術。藉由國際級的城市對話,聚焦能源轉型、低碳城市、氣候行動等永續議題,響應COP28「終結化石燃料」的全球性決議,攜手國際夥伴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更進一步。
City COP,成就國際永續城市的典範對談
「我相信,每座城市都有屬於它的故事。」陳其邁市長開場致詞時表示,對於石化、鋼鐵等重工業歷史背景濃厚的高雄市而言,城市轉型、淨零排放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政府除了必須和產業部門、技術專家們共同努力,也需要與國際上不同的城市或組織一起學習、合作,所以能夠舉辦首屆國際城市級氣候峰會,對高雄市而言,是一件別具意義的事情。
除了論壇本身的象徵意義,陳其邁市長也分享高雄近年在淨零碳排上的三大政策方向與成果。「首先,法治面,高雄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公布後第一個三讀通過『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的城市;產業面,高雄成立『產業淨零大聯盟』,由龍頭企業大帶小的方式,協助企業導入低碳與節能技術,帶動產業轉型;人才面,高雄成立『淨零學院』、培養淨零人才,成為臺灣第一個完成法治、產業、人才三項改革的城市。」經過種種努力,高雄市總體碳排放量與2005年相比,已經減少了21%(約1379萬噸),等於一個臺北市一整年的碳排。
陳其邁市長也再次感謝所有蒞臨的國際城市與組織代表,大家齊聚在此一起分享、學習,讓高雄與世界接軌,思考不同的減碳路徑與合作可能性,朝向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努力。城市網(CityNet)的執行長金正基也在致詞中呼應,「這次論壇並不只是對話,更是一場打造下個世代值得擁有的城市的具體行動。」他相信,只要領導者拿出魄力和決心,城市應該是蛻變的樞紐,而當下的所有對話,將化為蛻變湧動的能量,凝聚成朝向永續、韌性未來城市的道路。
看見全球永續淨零行動力,攜手國際城市夥伴共商低碳發展策略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秘書長Gino Van Begin表示,綜觀城市的發展歷史,工業城市往往為國家經濟與GDP做出卓越貢獻,但也因此長期承擔著環境的壓力與衝擊。而論壇的第一個議程「國際低碳發展經驗」,就是讓來自世界各處的城市代表,分享各自遭遇的挑戰以及如何行動因應,創造更永續的未來。
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張瑞琿首先分享,為了達成2030減碳30%、2050淨零排放的市政目標,高雄市政府制定了包括能源轉型脫離化石燃料、打造低碳產業鏈、推動智慧淨零建築、建構低碳運輸、廢棄物能資源化、低碳韌性農業等一系列減碳策略。
接著,張局長也細數去年甫成立的「淨零學院」為高雄創造的價值,包括813人受訓、頒發364張有效證書;未來更計畫藉由課程與技術交換,每年訓練約1,600位淨零人才,再將永續知識和技術導入市政,建構屬於高雄的淨零生態圈,從根本實踐低碳與永續的政策方針。
在市政策略之外,城市還必須將不同的層面納入考量。科索沃首都普里斯提納市(Prishtina)的市長Përparim Rama分享,「例如城市能源、都會移動的方式都是非常值得關注的重點。」過去幾年,普里斯提納市透過安裝太陽能板,為城市提供更多永續的暖氣能源,並設置智慧城市必備的硬體,蒐集行人的大數據與習慣,藉此創造新的場域空間,成就一個行人優先的城市。
菲律賓宿霧市的市長Michael L. Rama則談到,以人為本、師法自然是低碳城市發展的重要方針。以宿霧市為例,他們採用低碳的捷運路網作為主要交通建設,持續發展有益於生態永續的基礎設施,並利用島國環海的特色發展海洋潮汐能源,專注於實現SDGs目標中永續城鄉、責任消費及生產、氣候行動、保護陸域生態等項目。
有了城市發展的基本策略框架,下個挑戰就是如何規劃與落實。杜拜水及電力總署(DEWA)的智慧電網專家Marwan Alqaydi,詳細介紹了擁有多項世界級成就的智慧電網技術。Alqaydi解釋,近年杜拜賦予電網更強大的韌性與能力,並透過資料管理監控系統營運,整合綠能,實現數據驅動決策、降低營運成本等效益。希望在不遠的未來,智慧電網除了能夠提升服務、創造價值,還能改變整體的能源環境,成為全球標竿。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副秘書長Emani Kumar分享了ICLEI如何為會員城市提供協助,包括氣候行動、淨零建築、永續能源、區域冷卻系統與電池儲能系統等,ICLEI透過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為地方政府提供資金、規劃與行動上的建議,協助城市以最適合的方式走向淨零。
呼應全球淨零趨勢,共享永續新生活
在上一個議程中,城市代表們分享了各自關於低碳發展的經驗,以及如何從宏觀視野的大策略建構低碳、永續的城市規劃。但城市並不只有治理者,還有生活在裡面的人們,在永續發展的前提下,若要減少個人對環境的衝擊,就必須更有意識地決定「如何」生活、做出更永續的選擇、減少汙染、避免資源濫用。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日本辦公室執行長Togo Uchida也認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不一樣,所以不同人們的「永續生活」也截然不同。他強調,「我們都知道減碳並不容易,但人們應該擁有選擇。」因此,ICLEI在日本展開「1.5度C的生活研究」,幫助公民認識行動如何影響個人的碳排放量,引導人們做出更永續的選擇,減少更多的生態足跡。
在史瓦帝尼的姆巴巴納市,社區的人們成立環保社團,展開Reduce(減少使用)、Reuse(物盡其用)、Recycle(循環再用)、Replace(替代使用)的「4R」環保回收再生工作,並與環保主管機關合作,實行更永續的廢棄物管理行動,同時達成創造經濟機會與淨零碳排的目標。
除了永續的日常,企業的永續行動也一樣重要。東大門區淨零碳資源中心主任閔炳雄教授的分享談到,「在韓國,我們利用綠色議價與公私協力兩種方法,提供產業發展的誘因,引導企業主動投身碳中和的相關行動。」例如系統化的使用熱泵及光電等永續能源循環、以BIM建物資訊模型減少建築物的碳排放,並採用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將城鄉發展與永續結合,走向真正的淨零生活。
最後,來自斐濟首都蘇瓦的議長Rev Mcebo Ayandza Given Sigudla則以獨特的文化觀點為永續生活添上另一層意義。他真誠地分享:「永續生活的基礎是和諧共存。永續生活不只需要現代科技的「智慧」(Knowledge),更需要人們從文化、價值觀中發展的智慧(Wisdom)去理解環境。先了解了我們真正擁有的,再理解永續的意義,人與自然的長遠共存才成為可能。」
到此,首屆《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也告一段落。相信本次論壇不只讓來賓看見高雄低碳、永續的城市規劃,也讓世界看見臺灣卓越的城市治理能力,並搭建一個國際性的交流平台,匯合來自全球各地的永續行動方案,藉由氣候行動的探討、把願景化為現實,為所有人創造實際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