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見《灌籃高手The First Slam Dunk》,你有什麼一直喜歡的事情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關於幾乎有50%的內容都是全新的《灌籃高手The First Slam Dunk》,很有「井上雄彥」的風格,如果只是將經典之戰「山王湘北戰」搬上大銀幕,那就太不井上雄彥,我們都清楚即便只是全篇照抄發佈,或許都可以製造出難以忽視的熱潮,有完整看過山王之戰的人,應該都很清楚這場籃球賽的韻味與佈局、心理上交織的青春都是難以再次復刻的經典。而井上雄彥並不想只是將這些已經是答案的結果直接搬上大銀幕,他做了很多事情,來呼應這個「The First」。
文:老鳳
終於有機會去看了《灌籃高手The First Slam Dunk》,無論是影片的技術還是劇本的闡述,有很多心得分享。
27年前的選擇
關於幾乎有50%的內容都是全新的《灌籃高手The First Slam Dunk》,很有「井上雄彥」的風格,如果只是將經典之戰「山王湘北戰」搬上大銀幕,那就太不井上雄彥,我們都清楚即便只是全篇照抄發佈,或許都可以製造出難以忽視的熱潮,有完整看過山王之戰的人,應該都很清楚這場籃球賽的韻味與佈局、心理上交織的青春都是難以再次復刻的經典。而井上雄彥並不想只是將這些已經是答案的結果直接搬上大銀幕。
無論你是第一次認識《灌籃高手》,還是已經是苦苦等候的狂粉,讓時間軸回到1996年,試想看看那個距離現今27年前的世界,正在連載之中,而銷量與口碑都十分火熱的漫畫,竟然選擇在這場戰役之中劃下句點,能夠這麼灑脫地為自己劃下結局了,大概就是井上雄彥與富奸了。
富奸的《幽遊白書》早在仙水篇就想劃下結局,然而面臨編輯、粉絲的壓力,最終還是讓故事延續到魔界篇結束,然後以一種特殊的方式fade out到結局。
這個選擇容易嗎?其實完全取決於作者本身看待這個作品的盡頭究竟在哪裡。在井上雄彥的訪談之中,他一直以來是十分信任自己的「直覺」的。有些東西就是會在對的時間給予你最好的答案,也許在那1996年的時光之中,那是屬於井上雄彥自己最好答案的直覺。
經過這麼久的時間,近乎是跨越了兩個世代的光陰之中,有什麼遺憾或者是要繼續寫完的嗎?當年受到粉絲支持而感動的井上雄彥實際上在漫畫版終結時,也處於自己也無法明說的懸念。這份懸念成為了想要帶給粉絲的執念,從《浪人劍客》還是《Real》都可以感受到,井上雄彥在自己漫畫上所追尋的道路非常地合乎自己的原則。
直覺性、邏輯性的天平
東映動畫在2009年真誠地拿出DEMO邀約,希望能完成漫畫之中全國大賽的內容,這個DEMO也歷經了5年時光,前後三次修改,只不過當時的技術還不足以支撐井上雄彥想要給予粉絲的。這樣的延宕直到了2014年,井上雄彥決定自己擔綱劇本、導演,希望以自己的方式描繪出這部始終還欠著讀者與粉絲的禮物。
然而,這樣的任務其實比想像中的艱鉅,原因是為了要完整複製出井上腦中真正球賽的規模,所動用到的製作團對規模包含了動畫製作、籃球運動員、動作捕捉,重建腦中那些重要場景的重要影格,每一幀都像是重新修練的修羅。
從13年前的邀約、8年前開始思考製作方式、到最後4年的製作整備期,在這中間需要調整除了內心的直覺性,還有必須與工作團隊溝通的邏輯性。這在過去進行獨立創作的井上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原因是每一個影格之間,即便有了關鍵影格的畫面之外,動畫製作若要能強烈地捕捉到每一個人以及他們的精神、堆積在臉上上的情緒,都需要足夠的「溝通」。
這個時候看這個方向的櫻木、宮城、流川、三井、赤木,他們除了當下的表情之外,還有什麼是那個畫面所沒有捕捉到,而潛藏在那個影格之下的,因為下一秒鐘、下個瞬間就會有下一個故事、畫面要說明。
有在寫作或者創作的人,或許可以清楚感受到「直覺性」與「邏輯語言性」,就像是完全不同領域的雙軌道路,走在創作直覺性上時,有許多事情是難以言喻或者一言以蔽之,造就每個故事瞬間的選擇,有時候不是在算算數,不是在進行計畫管理,不是在進行重複操作的照錶抄課,考驗的都是創作者自身與這個世界之間悟出的距離、感受、難以直接理解的直覺性。無論是所挑選的場景、溫度、城市、配角、光線,任何元素有時有所考究,有時需順從內心的聲音。
而邏輯語言性的這個軌道呢?那就像是精確的大型任務一樣,每一幕出現的東西,都是要精確的。每顆螺絲般的細節都是要再三考究、定義。如果有看過一些經典電影,或者影集有關於現場製作的一些文章就能體會這些。每一個在場景裡出現的物品,都是需要定義的,根據導演、編劇所建立出的世界觀,來決定這出現的物品其「定義」。因為每一個部件,日後都有可能被人拆解,再三玩味。
題外話舉個例子,美劇《絕命律師》在第6季時間軸快要銜接上《絕命毒師》的重要戲碼中,為了要重新復刻《絕命毒師》當時拍攝所拍的角度、場景。劇組團隊花了相當多時間重新研究《絕命毒師》當時所架設的地點、高度、還有光線,雖然沒辦法到完美,但是這一切只是要滿足一種視覺上的對襯。
而這一幕所佔用的秒數大約5秒不到,當時出現的畫面是Kim衝向Gus所住的住所,一幕從空間拍攝的照片,而對稱在《絕命毒師》則是老白當時想要衝進Gus的住所幹掉Gus。
很多人可能覺得,為什麼要為了這一個不起眼的一幕而去再三花功夫?主創團隊當時的說法是:一定會有來自《絕命毒師》的粉絲會去對照這一幕的畫面,我們知道一定會有這樣的情形發生。
我想,這應該就是井上雄彥在這大約是70分鐘的山王之戰,每一幕所堅持的道理所在。喜愛《灌籃高手》的人一定會對照腦海裡那數本單行本的每一格畫面。然而這樣的3D技術,會不會讓所有人買單?這完全取決於觀眾自行的觀影體驗。
如同球賽般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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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影片未經授權被「搬運」到Bilibili怎麼辦?律師詳解影音創作者的反擊之道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隨著社群平台愈趨多元,資訊流動速度不斷提升,眾人對於搬運影片早就習以為常,不過對於影音創作者而言,這就是心血遭剽竊的侵權行為。究竟未經授權而搬運如何侵蝕著作權,而當影片被搬運時,又有什麼自力救濟的手段?
搬運工活躍於各大影音平台早已不是新鮮事,「B站盜YouTube,抖音盜B站,YouTube盜抖音」的亂象層出不窮,時至今日,我們愈來愈難分辨誰才是影片的原創者。
B站(Bilibili)作為使用者生成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為主的影音社群平台,自成立以來,已多次因為侵權的盜版和搬運影片而飽受批評,甚至吃上官司。事實上,B站在每部影片的介面上,都會標注「未經作者授權,禁止轉載」,不過仍無法有效遏止盜片和搬運。
究竟搬運觸犯什麼樣的法律?創作者在B站上遭遇侵權又要如何自力救濟?影片授權給他人要注意什麼?就讓本篇報導帶你一次了解。
美其名為「搬運」,實際卻是「盜片」
在B站上,有許多專門搬運台灣YouTuber影片的頻道,像是Dcard調查局、哈哈台街訪等影片,就經常一刀未剪地被上傳至B站。許多UP主雖然會在影片資訊欄附註「純搬運,侵權刪」,然而事實上,未經原創作者同意,逕自搬運影片的行為,已明顯違反著作權。
在B站上搜尋「視頻搬運」、「油管(YouTube)搬運」、「抖音搬運」等關鍵字,就會發現有許多教學影片,教你如何從YouTube下載影片、刪浮水印、上字幕,甚至教你如何在不違規的情況下,進行二次剪輯或二次創作。
只要成功搬運並順利累積流量,搬運工便可開通創作激勵計畫,獲取B站分潤。對原創作者而言,不只著作權遭受侵犯,更損害自身經濟收益。
影音創作者賣腦進入B站的契機,也是因為不甘影片遭搬運。由於一開始不清楚要如何透過平台內部監管機制下架搬運影片,賣腦只好私訊該名搬運工,以侵權為由要求刪除影片。雖然順利下架影片,但搬運現象依舊未能停止,於是賣腦決定採取平台雙棲策略,同步把影片上傳到YouTube與B站。
影音創作者黑仔熊則認為,影片被搬運根本防不勝防,就算搬運工創立「黑仔熊的官方搬運頻道」,也只能無可奈何地放任事情發生。黑仔熊說,他與身邊影音創作同好們仍是以YouTube作為主要營收來源,因此不會太過在乎搬運行為。
未經授權搬運有什麼法律責任?
不論是台灣還是中國皆有訂定《著作權法》保障著作人權益,以台灣的法律為例,著作人進行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在完成時便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
一般而言,下載YouTube影片再上傳至B站之行為,涉及《著作權法》專為著作權人保障的「重製權」(中國法律稱作「複製權」)。未經著作人同意,逕自重製與複製影片的搬運行為,就是侵害著作權,並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罰金等刑罰。
若在搬運影片的基礎上,又再重新剪接、上字幕、翻譯等行為,就會進一步觸及到《著作權法》中的「改作權」,這樣的侵權行為同樣也可能面臨刑罰。
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刑責,原則上採取「告訴乃論」,若著作人沒有提告,司法機關不能起訴和審理。即使著作人不追究,也不代表重置與改作行為就是合法。
不過,只要遵守「合理使用」規範,就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著作權法》第65條訂定之判斷基準有4項:
-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 著作之性質。
-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資鋒法律事務所陳建佑律師接受《關鍵評論網》採訪說明,即便搬運影片有註明出處,但因為逾越利用著作之比例,便不符合合理使用。另外實務上,還會去衡量侵權行為是否對著作人帶來額外利益或更多曝光。
至於改作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律師陳建佑表示,通常法院會以「轉化性因素」來判斷,也就是改作之內容是否在原著作的基礎上,創造出新的意義。
總而言之,只要在合理使用的範疇內,未經著作人逕自重製或改作,就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創作者如何捍衛自身著作權?
律師陳建佑向《關鍵評論網》表示,台灣創作者的影片未經授權被搬運到中國平台,基本上有2種解決措施,一是向網路平台申訴,二是採取司法途徑,在台灣或在中國提起訴訟。
就現行B站監管機制而言,若使用者發現B站上存在搬運影片,依照B站的檢舉規定,申訴程序必須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證明與證件號碼,完成「資質認證」後,才能進一步提交侵權事由並完成檢舉。
若要採取司法途徑解決侵權問題,律師陳建佑表示,要跨海至中國提起訴訟,除了緩不濟急外,效益也十分低落。
不過,若在台灣提起訴訟,一旦勝訴便可持法院判決,向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旗下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聲請「停止解析(DNS RPZ)」,讓台灣使用者無法連上國外犯罪網站。此種機制雖然無法直接關閉設在國外的網站,但可以停止解析特定域名,台灣使用者便無法連上目標IP。
雖然創作者能夠嘗試以上述兩種方法解決侵權問題,但律師陳建佑卻無奈地表示,在平台申訴無效,司法程序不積極且曠日費時的情況下,除非像電影公司涉及龐大商業利益,不然對一般中小型創作者而言,幾乎不會有人真的去提告,使得這個議題多半沒什麼討論度。
不採取法律途徑,要如何對付盜片行為?
YouTube創作者叉雞2020年發布一部影片分享對付盜片仔的招數,只要在影片鑲嵌不明顯的「辱華」浮水印(如:習近平小熊維尼),並按波特王的作法,向中國中央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匿名檢舉,提交辱華浮水印之截圖,不久之後,搬運影片就會被刪除。
透過隨機插入透明度低的浮水印,便可在不影響觀看體驗下,發揮防盜效果。時過境遷,B站搬運與盜片情況依舊屢見不鮮,究竟叉雞的作法是否還有效呢?
遊戲攻略頻道主「姆姆芭柒mumu87」不久前在〈我把盜片仔送去勞改了〉這支影片揭露,即便自己的頻道經營規模不大,依舊被盜片仔給盯上。一支支辛苦製作的影片,被完整搬運、二度剪輯,甚至連文案都遭抄襲。
最讓姆姆芭柒無法忍讓的是,盜片仔直接仿冒姆姆芭柒的身份,利用搬運影片投稿「原神UP主激勵計畫」獲取遊戲獎勵。於是,姆姆芭柒決定不再息事寧人,「非常問題,就要使出非常手段。」
姆姆芭柒想起叉雞提供的防搬運方法,透過在影片中鑲嵌辱華浮水印,接著向中國中央網信辦「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提出政治類舉報,只要符合「攻擊黨和國家制度及重大方針政策」、「破壞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損害國家形象榮譽利益」等理由,就可順利下架被搬運的影片,甚至讓搬運工的帳號停權。
果不其然,完成舉報後不到四小時內,搬運工的帳號就被封鎖。姆姆芭柒呼籲,搬運行為絕對不能姑息,否則搬運工便可能冒用原創作者名義,不只搬運影片,可能還會發表與本人不相關的言論,後果不堪設想。
在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平台上,雖然也有侵權舉報,但實際上,該平台僅處理個人隱私洩露、侮辱謾罵與誹謗詆毀這三個類別,智慧財產權與盜版侵權反而不在受理範圍,導致創作者長年無從檢舉的窘境。
授權影片轉載,要注意什麼?
黑仔熊受訪時提到,目前還是比較少台灣YouTuber自行經營B站,不過多多少少會收到中國網紅行銷公司的合作接洽,例如授權影片搬運,或授權協助經營B站帳號。獲得授權後,網紅行銷公司就可能先行審核影片、剪輯觸及違禁之片段,節省創作者花時間與精力管理B站頻道的成本。
對於這種機會,律師陳建佑表示,「這是很好的契機,不過也要小心的開始。」他建議,創作者在談授權合作時,雙方要確認授權範圍、分潤計算,以及糾紛處理機制,像是要去哪裡仲裁和提告。雙方在訂定契約時,必須注意這些細節,才能降低後續風險,避免產生過多複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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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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