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 旗海圖幟

中華民國

Republic of China

圖:本站自繪
啟用時間 民國10年5月5日
縱橫比例 2:3
名稱 青天白日滿地紅
多數外來資料以蔣中正北伐成功、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全面取代五色旗的民國17年(1928)為中華民國國旗啟用年份。但縱觀同一來源的資料對其它國家國旗啟用日的認定,大多以實質上的啟用時間為準,未必考慮該旗幟在當時是否已經通行全國、是否受國際承認、有無相應法規等條件,因此本網站以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廣州成立中華民國政府取代軍政府、就職非常大總統、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也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問世以來第一次被定為國旗的民國10年(1921)5月5日為中華民國國旗啟用日。

中華民國國旗由青天、白日、紅地三部份組成。青天象徵中華民族光明磊落、崇高偉大的人格和志氣。白日象徵坦白公正、無私無我,指示我們要有清淨潔白、毫無汙點的純正心地與思想。紅地象徵革命先烈的熱血,指示我們要有犧牲奉獻、勇敢奮鬥的精神。青、白、紅三色又分別代表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也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青天白日為革命先烈陸皓東所創作的革命標志,象徵民主自由光華四射,普照全球。白日光芒尖鋒,示革命進銳;十二道光芒代表十二地支、十二時辰、十二個月,勉勵國人時時刻刻精進奮鬥自強不息。

青、白、紅三色與自由、平等、博愛之對應,有另一種不同的解釋,為「青代表平等、白代表博愛、紅代表自由」。出自於革命人士馮自由於民前1年(1911)在舊金山《大同日報》主筆政時發表的〈中華民國旗之歷史〉一文:「紅者血之色,言必流血而自由可求也;青者天空之色,即公正之義,言公正即平等也;白者清潔之色,言人心清潔乃能博愛也。」後來國父定義青天白日象徵自由平等、紅色象徵博愛,後人乃以國父之論述為主。但馮自由之見解仍受到部份著作引用,如王更生所著之《我們的國旗》一書。〈中華民國旗之歷史〉可見於《革命逸史》第一冊。


國旗的誕生

青天白日旗

 圖:本站自繪

中華民國國旗的前身是「青天白日旗」,由革命先烈陸皓東於民前19年(1893)秋天設計。兩年後,國父在香港召集革命同志舉行興中會的首次幹部會議,通過了以青天白日旗為革命軍旗,此後多次起義皆以此旗為標幟號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

加入紅色的原因

民前6年(1906),也就是創立同盟會後的第二年,同盟會本部召開會議討論國旗方案,國父提議沿用青天白日旗為國旗,以紀念設計人陸皓東與諸位革命先烈;但黃興認為青天白日旗太過單調、樸素,又與日本國旗相似,不贊成使用青天白日旗。為此,國父產生了加入紅色的構想,使旗幟更加美觀,並涵蓋自由、平等、博愛三種意義。

四份國旗草案

國父有了為青天白日旗加入紅色的構想後,同盟會南洋分會副會長張永福之妻陳淑字依照國父的草圖與構想縫製了四面國旗,如下方:

 草案一 圖:本站自繪

 草案二 圖:本站自繪

 草案三 圖:本站自繪

 草案四

最後得到國父青睞的是草案四的設計,此後國父即主張以草案四「青天白日滿地紅」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國父認為「夫國旗之頒用,所重有三:一旗之歷史,二旗之取義,三旗之美觀也。」

歷史方面,青天白日旗自民前17年(1895)興中會成立時即取用,至是年9月陸皓東就義,及後來數次重要的革命戰役乃至民國成立之間,皆作革命之嚮導旗幟,有十多年的歷史;且南洋、美洲各地的華僑多升用這旗幟,國外人士也多以此為國民革命的代表。雖然改之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仍不減其在歷史及革命中的意義。

取義部份,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青天白日揭示了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滿地紅代表博愛,正符合世界通行之「自由、平等、博愛」。

至於美觀,青天白日,取象宏美,置於紅地成為三色旗,為眾多國旗方案中最為美觀者。


從五色旗到青天白日滿地紅

雖然國父極力主張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但同盟會中對於國旗的意見一直相當分歧,無法形成共識,甚至在不同地區的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也不盡相同,致使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未能在民國初創之時即成為國旗。

五色旗

 5:8 圖:本站自繪

民國元年(1912)元月3日及10日,各省代表會議與臨時參議院先後通過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五色旗為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的革命人士使用的旗幟,1906年同盟會本部討論國旗方案時即被提出,當時五色象徵五行,紅為火、黃為土、藍為木、白為金、黑為水,民國成立後五色被賦予五族共和之意。江蘇都督程德全及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等支持五色旗者認為五色旗沿襲了中國文化用五數之習慣,以五色象徵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能夠表明革命是為了政治改造而非漢人種族革命,緩和各民族的心理,與漢人共同努力贊助共和。另外,外國人視五色旗為彩虹旗,彩虹在雨過天晴出現,所以五色旗象徵掃除過去封建、專制政治制度之陰霾,實現政治清明。五色旗的形象比青天白日旗顯得溫和,得到較多數人認同。

時任臨時大總統的國父認為以五色旗為國旗不恰當,因此並未頒布實行,函覆臨時參議院待民選國會成立後再行表決。但報章媒體已披露決議結果,國人已將五色旗作為國旗。同年2月,國父將臨時大總統讓位給袁世凱;5月10日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方案,結果維持先前之決議,繼續使用五色旗為國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民國10年(1921)5月5日,為護法運動在廣州組成的中華民國軍政府取消,改成立中華民國政府,國父就任非常大總統,明令廢止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國父反對五色旗,理由有三:其一,五色旗乃前清官旗,今罷其國旗而用其官旗似是失體;其二,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其三,既言五族平等,卻將五色上下排列,仍有階級。民國14年(1925),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廣州成立,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隔年國民政府北伐,所到之處皆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民國17年(1928)北伐完成,五色旗走入歷史,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成為全國統一使用之國旗。


建議色彩

我國並未明確規定國旗的標準色彩,但內政部國旗懸掛禮儀網有以下建議色彩:


國旗相關法規

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國旗法


水波旗

民國18年制定的《各項船舶旗幟圖》有四種以國旗為基底加上四條水波紋的船舶用旗,今日皆已停用。

警艇旗

 2:3  圖:本站自繪

警察艦艇使用,民國38年(1949)政府遷臺後暫無水上警察而停用,民國58年(1969)恢復水上警察編制後也未復用。

商船旗

 2:3  圖:本站自繪

商船使用。由於政府遷臺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船承襲此例使用五星紅旗加上四條黃色水波紋的旗幟,為避免困擾並加強國際地位及國際宣傳,民國55年(1966)9月20日行政院規定動員戡亂時期暫停使用商船旗改用國旗,同年10月10日實施。動員戡亂終止後未復用。

海關旗

 2:3  圖:本站自繪

代表海關,雖於民國18年即制定,但民國20年(1931)2月20日才實際啟用,64年(1975)10月30日停用。

鹽務旗

 2:3  圖:本站自繪

鹽務船隻使用,政府遷臺後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