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陪病標準放寬 「4類人」特殊情況上限2人+有條件免篩檢  -- 上報 / 焦點

醫院陪病標準放寬 「4類人」特殊情況上限2人+有條件免篩檢 

上報快訊/徐建峰 2021年12月27日 15:11:00
指揮中心記者會今天(27日)宣布,陪病家屬人數與相關措施放寬。(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指揮中心記者會今天(27日)宣布,陪病家屬人數與相關措施放寬。(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7日)表示,鑒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並考量住院陪病特殊需求,已於12月24日發函周知全國醫療院所,調整醫院門禁管制及強化住院病人之陪病者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相關調整說明如下: 

 

1、陪病人數:


(1)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維持以1人為原則。


(2)若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必要者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得為2人,惟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仍為1名。

 

2、篩檢規定:

 

(1) 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得免除入院篩檢及每周定期篩檢。

 

(2)未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自2022年1月1日起,入院進行公費篩檢(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限1名公費),且每周定期進行自費篩檢;自2022年2月1日起,入院篩檢改為自費篩檢,且每周定期進行自費篩檢。

 

 

3、篩檢方式:

 

(1) 公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或PCR核酸檢驗二者擇一,或同時執行;自費篩檢方式為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核酸檢驗。

 

(2) 若為「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前述篩檢。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為降低疾病在院內傳播風險,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

 

此外,在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陪病或探病需要,應配合實名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陪(探)病人員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亦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療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以降低交互感染風險,保障自身及病人安全。

 

關鍵字: 新冠肺炎 陪病 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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