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是千古流傳的話。
多少歷史的教訓證明,失去國家多可怕。
炎黃子孫用血和汗,把民族的根扎下。
多少烈士獻出生命,培育出自由的花。
國家、國家,我愛的大中華,
四海之內的中國人,永遠在青天白日下。
這首愛「中」國歌曲的歌名就叫做「國家」,演唱者就是當時號稱「愛(中)國歌王」的張
帝(張志民)。他在1942年出生於山東青島,小學一年級時隨父母來台,陸軍衛勤學校畢業後擔任軍醫,退伍後以舞台喜劇「張帝找阿珠」紅遍華人世界。70年代初期,再創以台下提問,台上即興唱答的演出方式,獲得「急智歌王」稱號。但歌王雖「愛(中)國」,在台上依然與鳳飛飛、黃西田、余天一樣,黃腔絕不可少。讓他榮登「黃帝」寶座的,就是這首「毛毛歌」。
「每個人的身上面都有毛,我來給你唱毛毛。到底我們身上都有些什麼毛,我來唱給你們知道。頭上面的毛毛是叫做頭毛,腿上面的叫做腿毛,身上面短短的很多條,我們知道叫汗毛;臉上面彎彎的有兩條,我們知道叫眉毛;眼睛上面是也有毛,大家知道叫睫毛;先生的睫毛是往下面跑,小姐的上下翹;不過小姐晚上回家睡覺,輕輕一拉就下來兩條。鼻子裏的毛毛叫做鼻子的毛,耳朵裏的叫耳毛,男人的嘴巴上面多了幾條毛,我們都叫它刷刷毛。還有一種藏在這裏的毛毛,我們大家知道叫腋毛;男人的這個毛毛不重要,很多小姐偷偷把它刮掉。還有一個莫名其妙這裏也有毛,我的這裏沒有毛(摸胸部),我想來想去這個應該叫做什麼毛,我只好叫它奶奶毛。還有一種毛毛是更好笑,我們大家知道看不到;你要問我這個毛毛叫做什麼毛,我自己也不明瞭。有一天我跟我兒子一起洗澡,他說爸爸 怎麼那裏也有毛;我說小孩子不要吵,等你長大了也會有毛。他說爸爸,那個到底叫做什麼毛,我說你爸爸也不知道。他說爸爸你常常教我那個叫小鳥,你的是不是叫老鳥毛。這位朋友你讓我唱毛毛,是不是你身上沒有毛;假如你沒有毛也沒關係,等下我拔下來我給你兩條。」
從「毛毛歌」的淫穢低俗就能看出,國民黨執政時對歌星開什麼黃腔,其實是沒太大興趣干涉,但歌星愛不愛(中)國才是重點。張帝後來「歌而優則仕」,被國民黨黃復興黨部推薦擔任軍系立委,1992年他因華隆案主角翁大銘委員被檢察官許阿桂羈押一事,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108條,將羈押期限縮短為偵查中不得逾一月,審判中不得逾二月,且羈押延長時無論偵查中或審判中,均應由法院合議庭裁定。雖經立法院聯席審查會一讀通過,但因主其事的法務部不認為有修正必要而擱置。
當時輿論對張帝只是為私交才推動這項修正案,而翁大銘的社會形象又不佳,各種冷嘲熱諷讓張帝後來無法獲得黃復興黨部支持連任,在卸任後還被民進黨立委朱星羽爆料,指責他以農銀放款部門鑑價四千萬的三筆房地產,向農銀貸款七千萬。但我還是認為,無論張帝愛不愛國、開不開黃腔,操守與問政風格如何,他所提的刑事訴訟法108條修正案,把羈押權由檢察官轉為法官,禁止檢察官「押人取供」的辦犯手法,是台灣人權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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