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navigation

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及其病毒的命名

造成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病毒(此前称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及其引发的疾病的正式名称已经公布。正式名称是:

疾病: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

病毒: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 

为什么病毒和疾病有不同名称?

病毒及其引起的疾病通常都有不同名称。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毒)是导致艾滋病的病毒。人们通常知道麻疹(measles)等疾病名称,但不知道引起这一疾病的病毒(rubeola)的名称。

病毒和疾病有不同的命名程序和用途。

病毒按遗传结构命名,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诊断试剂、疫苗和药物开发。病毒学家以及广泛科学界人士负责此项工作,所以,病毒由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命名。

而疾病命名是为了便于讨论疾病的预防、传播、传播力、严重性和治疗。世卫组织负责人类疾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因此,疾病由世卫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ICD)中正式命名。

2020年2月11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宣布将此新病毒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选择这一名称是因为这一病毒与导致2003年SARS疫情的冠状病毒在基因上相互关联。这两个病毒虽然相关,但却是不同的病毒。

2020年2月11日,世卫组织根据此前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兽疫局)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共同制定的命名准则,宣布这一新疾病的名称为“2019冠状病毒病”。

世卫组织与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就该病毒和疾病的命名进行了沟通。

世卫组织如何称呼该病毒?

从风险沟通角度来看,使用“SARS”这一名称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对一些人群带来不必要的恐惧,尤其在2003年受到SARS疫情最严重影响的亚洲。

出于这一原因以及其他因素,世卫组织在与公众沟通时开始将该病毒称为“造成2019冠状病毒病的病毒”或“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COVID-19病毒)”。使用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为了取代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商定的病毒正式名称。

除非为了避免混淆而必须更改外,我们对在该病毒正式命名之前已发表的材料不予更新。

更多信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