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此想請問各位前輩小弟想跟朋友合開一間鬆餅店,想請問幾個問題1.開鬆餅店需要有丙級廚師證照嗎?這張證照是法定的嗎?2.如果是法定的,那沒有這張證照會被處的罰款是多少?3.可以向他人租用這張證照嗎?懇請01眾高手解答小弟疑惑,之前我也有上網搜尋,但說法不一,拜託各位!!
astyerqaz wrote:小弟在此想請問各位前...(恕刪) 被檢舉一定抓啊勒令停業,如果你鬆餅店生意好,隔壁攤眼紅檢舉也說不定9/21 台北職訓有中餐職班有考照(私訊,我在根你說)實體店面盡量有證照比較好
不用緊張,有這證照當然是好一點,沒有也不是很嚴重就算衛生署來查,也只是勸導而已,真要查...那全台灣一半以上的餐飲店都不用開了不過個人還是建議去上課考張證照,尤其做餐飲業,可以學習到很多衛生觀念開店比這證照更重要的是去報稅,不管是要開發票或不開發票的
這張執照很好考的只要去有去上課,講習幾乎大都會過關但我朋友去考 考第2次才過除非,你的產品發生問題,或是有人檢舉不然應該沒人會去管你有沒有執照,當然有執照的話,萬一出事情也比較能"站穩"立場沒執照的話就是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