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連動債官司已兩年,高院已開庭兩次,法官連兩庭直接批評我們受害人的訴狀內容是作文比賽及直言我們的訴狀根本不是一個專業律師寫的, 若是專業律師寫的且有出庭經驗豐富的律師不會連高院法官要什麼都不會吧? 這一句話狠狠的刺痛了我的心~~本人及我的戰友當場被敲醒覺了--我們的訴狀極度不專業使法官生氣每次出庭也讓我們受盡身心煎熬!
大家還記得連動債風暴剛爆發出來時也就是97年我所委任及引薦的某位律師嗎? 她不出庭只寫訴狀且收費昂貴的那個人嗎?
原來她是一個菜鳥還未入律師公會就大膽的承接連動債的案子還寫了一堆COPY來, COPY去的訴狀使得現在大部分的受害人開庭都不順利,她的不專業害我們溢繳裁判費之外,受害人不僅敗訴,訴狀也都被很多法官批評的一文不值, 請相信我們真的再度受害了!
我ㄧ定要再站出來告訴大家趕快覺醒,不要再被矇蔽了!
我已握有證據證實我們受害人只是她的初次實驗的白老鼠,這是我們的血汗錢,結果連動債案子卻變成某些不肖律師圖利自己出名的手段再度傷害我們!
為了自己及大家不再受害,在此告訴大家委任專業律師之前一定要先上網搜尋及法院網側底查詢過某律師到底有沒有出庭經驗及其資歷幾年, 還有打給律師公會詢問等以作為慎選好及專業律師的基本依據,更重要的是受委任的專業律師必須主動分析案子的利與弊給當事人聽而不是打輸了或訴狀被批評時一直聽到的是怪法官不查,法官不看,法官不懂及對當事人有偏見等等,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去爭取—若是溢繳裁判費一定是律師經驗不足造成的不用懷疑, 無論是回復原狀或是損害賠償等訴求聲明,裁判費的計算真正的專業律師都知道是以實際損失金額而不是原投資本除非連贖回的金額都沒有時才是以原本金計算,這溢繳是100%必須要跟律師追討的.真誠希望大家不要再被三度傷害了,仔細好好的選一個專業律師幫受害人出庭及受害的權益追討回來而不是再花7萬或8萬委任一個完全沒經驗的律師.
共同抵制這種不肖律師吧! 願大家往後都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