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購買各類家電,除了附送原廠保養期外,消費者亦可再選購零售商提供的「延長保養計劃」。消委會接獲投訴,有人以近3萬購入4K電視後,在保養期內因出現「殘影」而要求維修不果,被告知非自然損壞不在保養範圍內;亦有投訴人在今年5月聯絡洗衣機代理商後,等待至6月下旬仍無法得知何時完成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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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列出部分投訴個案,指糾紛往往因維修進度緩慢,消費者對產品保養範圍、維修方案的理解有出入而引起。例如有人以近3萬元購入一部有3年保養期的55吋4K電視,使用近2年後電視出現垂直藍印及「殘影」,惟獲告知「殘影」是因長時間把電視停留同一畫面所致,稱非自然損壞不在保養範圍內並須付費維修。有關公司其後援引說明書,指已提醒用家應避免固定電視畫面,經消委會調停後只同意豁免630元費用,投訴人仍需承擔約萬元維修費。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公司免費為投訴人維修電視並延長產品保養3年。
消委會表示,另一投訴人今年5月聯絡代理商,預約上門維修洗衣機,其後公司一度回覆指沒有所需零件存貨,投訴人同意更換成另一零件後發現情況依舊,洗衣機遂運回廠維修。投訴人隨後要求使用延長保養服務,更換新洗衣機,但職員稱沒有收到可以換貨的指示。投訴人最終等候至6月下旬仍不獲答覆修理何時完成。經消委會介入後,投訴人收到零售商通知,稱可按延長保養服務的條款,向其支付2000元,以選購另一洗衣機。
消委會建議,買家選購家電時應先閱覽保養的條款細則,細閱豁免保養責任,清楚詢問代理商或生產商續保計劃,與原來的原廠保養有何分別。